懲罰性賠償,或示範性賠償,是一種特殊的損害賠償,旨在改變或防止被告或其他人參與或從事與該案件相似的事項。 雖然懲罰性損害賠償的目的並不是為了補償原告,但原告可因此獲得全部或部分懲罰性賠償帶來的回饋。 通常,補償性賠償不足以救濟時,原告獲得懲罰性賠償。法庭可能通過這一手段來避免原告未獲得充分補償,也...
18 KB (2,692 words) - 15:10, 16 January 2024
未成年人為訂定收養等身分行為,須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但婚姻行为除外,由法律规定。,乃為保障其利益而設。 法定代理人對本人所為之侵權行為,若其行為時有識別能力,則須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萬一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除非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免發生損害...
5 KB (869 words) - 01:36, 2 August 2022
在私法領域也有類似規定,即《中华民国民法》第一百五十條第一項:「因避免自己或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急迫之危險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已逾越必要程度者,仍應負相當賠償之責。」緊急避難人所避免的危險,必須是迫在眼前、刻不容緩的危險,而危險本身係指一切足以發生危害的危險,不論天災地變、毒蛇猛獸、...
11 KB (1,717 words) - 10:17, 24 May 2024
損害時,得請求本人償還其費用及自支出時起之利息,或清償其所負擔之債務,或賠償其損害。」另外,在此所稱的利於本人,非謂結果一定要使本人獲有利益才行,只要行為本身客觀上有利於本人即可,而不論最後本人是否真的獲有利益而言。值得注意的是,成立適法無因管理後,將會成立一種法定...
11 KB (1,689 words) - 04:32, 2 September 2024
臺灣美國無線電公司污染案 (section RCA員工關懷協會勝訴、賠償金額提升)
損害賠償責任;依照美國法院見解,RCA的控制公司如湯姆笙公司等,亦應該依據揭穿公司面紗原則對勞工負擔賠償責任,以避免這些控制公司透過公司制度逃避損害賠償責任。 儘管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RCA員工關懷協會勝訴,但由於RCA竹北廠勞工、以及部分在提起訴訟前即死亡的勞工仍未能獲得賠償...
23 KB (2,873 words) - 11:48, 16 July 2024
《民法》第一百五十條:「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急迫之危險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以避免危險所必要,並未逾越危險所能致之損害程度者為限。」 《刑法》第二十四條:「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11 KB (1,644 words) - 11:23, 10 May 2024
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 (category 香港法定機構)
Board)是於1991年7月1日根據《僱員補償援助條例》(香港法例第365章)而成立,以管理僱員補償援助基金。基金保障僱員及其他人享有工傷補償的權利,以及向合資格人士支付關於工傷損害賠償的濟助付款。 在符合《僱員補償援助條例》的宗旨下,以信託方式持有僱員補償援助基金從而加以管理; 代表僱員補償援助基金自僱員補償保險徵款管理局處收取徵款; ...
2 KB (162 words) - 15:09, 15 October 2024
權。例如偷竊即係無法律原因而取得占有的事實行為。 侵权行为:若出於故意或過失而不法侵害他人权利之行為,法律上稱作「侵權行為」,侵權行為人將對此負有損害賠償的責任。 除此之外,「事實行為」有時候容易與「單獨行為」混淆,例如授予代理權仍需本人的意思表示,只是不需要代理人的合意而已,但仍然係法律行為,並不是事實行為。...
2 KB (374 words) - 01:07, 11 December 2023
得可以對抗該請求權的抗辯事由,稱作「時效抗辯」。 私法上的請求權主要是基於財產法與身分法。常見的請求權如下: 財產法上請求權 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損害賠償請求權 買賣價金請求權 租金請求權 物之交付請求權 借贷返還請求權 承攬或委任報酬請求權 物權請求權 身分法上請求權 扶養請求權 履行同居義務請求權...
6 KB (878 words) - 07:21, 18 August 2024
受教育權以及其他相關權益被侵犯。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6萬元,精神損失40萬元。 5月,山東省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如下: 齐玉苓不服一審判決,再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除了對精神損害賠償的標準提出異議,主要提出證據表明自己並未放棄受教育權,被告人確實共同侵...
12 KB (1,445 words) - 02:42, 6 April 2023
指導專利權人與民眾以合法、適當的方式利用發明,以促進產業發展。專利制度是讓專利權人在法定期間(例如:20年)內享有專利技術的排他權(注意,並非獨占權),使其享有商業上的特權利益,以鼓勵其將知識公開分享。當專利權法定期間屆滿,專利權即告消滅,民眾即可根據專利說明書所揭露的內容,自由運用其專利技術。...
26 KB (4,044 words) - 15:16, 13 April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