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既判力決事項、確定判決;res judicata、res iudicata、claim preclusion),亦稱定讞,為法律專有名詞,從字面上看,即是一個已經()確定下來的判決(),它所產生的效力()。簡單來說,「既判力」指的就是一旦判決確定後,對於同一事件,當事人不可再行起訴,法院亦不可再為裁判。...
    7 KB (970 words) - 13:47, 21 September 2023
  • 台灣的民事訴訟法並沒有規定爭點效,反而是否定爭點效之存在。亦即,民事訴訟法400條僅規定「經裁判之訴訟標的」有既判力,而255條規定所謂「中間確認之訴」,是以訴訟標的以外之爭點,不生任何拘束為其前提。民事訴訟法上之「爭點效」一詞是日本東京大學教授新堂幸司所創,但日本法院拒絕採用爭點效之想法。爭點效...
    6 KB (670 words) - 11:45, 13 January 2022
  • 即當事人不得再以上訴方式請求廢棄或變更該判決。 判決確定後會發生既判力,其作用在於拘束當事人及法院不得提起同一之訴或於他訴中為歧異之主張。 原則上只有判決主文的部分有既判力,理由部分的判斷不生此種拘束,不過抵銷抗辯雖然在理由中,卻例外地生既判力。 此外,受既判力拘束者除了當事人外,同時也及於當事人的繼受人、訴訟...
    37 KB (2,598 words) - 09:02, 20 December 2021
  • 新堂幸司(1931年—),日本的民事诉讼法学者,東京大学名誉教授,律师。兼子一的学生。 在既判力的范围方面,提倡爭點效理論。 法政大学法学部教授新堂明子(生于1968年、東京大学大学院法学政治学研究科修士課程毕业)是其女。 1950年 愛知縣立旭丘高等學校畢業 1954年 東京大學法學部畢業 1958年...
    3 KB (409 words) - 07:55, 1 August 2022
  • guilty)是刑事訴訟的一種审判結果,代表被告無需負擔本案的刑事責任。除非被告另外被宣告保安處分,否則一旦法庭宣判無罪,被告應即當庭釋放。 「無罪」是一個實體判決,具有約束当事人的既判力。以英美法系而言,无罪释放意味著被告不受犯罪指控。在部分国家(如美国),无罪释即禁止就同一罪行对被告进行重新审判,即便出现了进一步牵连到被告的新證...
    1 KB (155 words) - 15:42, 16 August 2022
  • 齊召民之秀良者曹試而教誨之,俾各有所成就。民貸於旗丁,子錢過倍,橫索無已。禁戢之,無敢逞。迭署固安、永清、平谷知縣,所至輒有惠政。巡撫于成龍疏荐。會齊以母憂去,繼復遭父喪。一日,上御門,舉齊諮於九卿,僉曰賢,命復授檢討。二十七年,服闋,詣京師補官。上知...
    8 KB (1,271 words) - 18:10, 25 January 2024
  • 之诉。作为诉讼中的一种次要类型,仅在满足某些要件时才存在。具体请参看诉讼利益。 积极的确认之诉 消极的确认之诉 形成之诉 标的物为形成某种法律关系。例如,撤消股东会决议之诉。 再审之诉 撤消仲裁裁决之诉 权利处分原则 辩论主义 主張責任 自认 禁止依职权调查证据 既判力 自由心证主义 复杂诉讼形态...
    2 KB (265 words) - 09:37, 4 September 2022
  • ,並避免裁判矛盾),於訴訟後階段則應採二分肢說特定訴訟標的(因可縮小既判力之範圍,以維護當事人之程序利益)。 訴訟標的相對論 此說由學者邱聯恭提出,其主張由於民事訴訟法採處分權主義,原告有主導特定訴訟標的之權能及責任,而認為原告可選擇以實體權利作為訴訟標的(類似舊說,其稱之為“權利單位型訴訟標的...
    5 KB (880 words) - 14:51, 4 October 2023
  • 終局判決、中間判決、中間確認判決 本案判決、非本案判決 全部判決、一部判決 確定判決 無效判決 捨棄判決、認諾判決 羈束 確定 形式確定 實質確定既判力) 執行 形成 針對未確定的民事判決,可以上訴救濟;如果判決已告確定,則以再審或第三人撤銷之訴救濟。 有罪判決 無罪判決 免訴判決 不受理判決...
    5 KB (541 words) - 02:19, 13 May 2024
  • 既判力的概念相輔相成。而所謂既判力的概念即在於避免法院就一個已遭判決確定的爭訟再行予以審理。 更具體的來說,如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Ashe v. Swenson》說道:「...當一個事實問題已經由一個有效且最終的判決所判定後,該問題即不應該就相同的當事人於未來的任何訴訟中加以審理。」而「既判力...
    20 KB (2,866 words) - 02:29, 4 November 2022
  • 、三、四、五、六、七、八、九,九為:信、精進、慚、愧、念、定、慧、數、修;還有與五學力相對的如來十。 說一切有部《大毘婆沙論》將“”釋義為「難可摧制」「能破惡法」等,無著《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將“”釋義為「能損減所對治障、不可屈伏」。...
    15 KB (1,818 words) - 05:36, 9 September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