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史大綱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國哲學史大綱》(上卷),胡适著。中国先秦哲学思想史专著。本书原是胡适留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时的博士论文《中国古代哲学方法之进化史》,1917年他根据此编成在北大教授“中国哲学史”的讲义。全书共12篇,10余万字。1918年7月,经过整理;8月,蔡元培作序;1919年2月,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轰动一时,不过两月就再版。

本书在中国哲学史,甚至在各种专史通史研究方面,都堪称是一部具有开创意义的书,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一个积极成果。蔡元培给此书以很高评价,指出它有四种特长:第一,证明的方法。第二,扼要的手段。第三,平等的眼光。第四,系统的方法。胡適本人自信的說:“我自信,治中國哲學史,我是開山的人,這一件事要算是中國一件大幸事。這一部書的功用能使中國哲學史變色。以後無論國內國外研究這一門學科的人都躲不了這一部書的影響。凡不能用這種方法態度的,我可以斷言,休想站得住。”

梁啟超在一場演講中評此書:“这书自有他的立脚点,他的立脚点很站得住。这书处处表现出著作人的个性,他那敏锐的观察力,致密的组织力,大胆的创造力,都是不废江河万古流的”,“總說一句,凡關於知識論方面,到處發見石破天驚的偉論,凡關於宇宙觀人生觀方面,什有九很淺薄或謬誤。”冯友兰回忆:“胡适的这部书,把自己的话作为正文,用大字顶格写下来,而把引用古人的话,用小字低一格写下来。这表明,封建时代的著作,是以古人为主。而五四时期的著作是以自己为主。”“在中國哲學史研究的近代化工作中,胡適創始之功,是不可埋沒的”。馮友蘭後來也寫了一本《中國哲學史》,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大綱》與馮友蘭的《中國哲學史》作為比較時,一般都認為後者勝於前者。

中國哲學史大綱只完成上半卷,雖然胡適在有生之年一再承諾要將下半卷付梓,但這本書始終是一本「上卷書」。胡適的名作《中國哲學史大綱》、《白話文學史》,都只有上卷,人稱“善作半卷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