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克恰提设治局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乌鲁克恰提设治局,民國時設置於新疆省的設治局,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恰县。“乌鲁克恰提”系柯尔克孜语,意为“大峡谷”。
历史沿革
[编辑]原为疏附县乌鲁克恰提县佐],民国九年12月置[1],驻乌鲁克恰提(今新疆乌恰县西北乌鲁克恰提镇)。新疆县佐与原县大多“划分疆界,粮税、差徭”,实际上成为与县相近的独立行政区划。其后,南京政府规定县不设县佐。乌鲁克恰提县佐辖区未达设县标准,于民国十九年(1930年)10月改置为乌鲁克恰提设治局[2]。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改置为县[3],三十六年间补办法律手续。
参考
[编辑]参考书目
[编辑]- 傅林祥、郑宝恒.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中华民国卷. 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7年. ISBN 978-7-309-056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