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起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于洪起(1877年—1940年10月),字范亭,山东栖霞连家庄清河口村人。中国民主革命家、中华民国政治人物、书法家。

生平

[编辑]

1902年,于洪起入京师大学堂学习,1905年于洪起到日本留学,1905年同盟会成立后,于洪起和徐镜心谢鸿焘陈命官等山东留日学生加入。1907年,他回到家乡,任山东提学使司兼山东文莱学堂山东优级师范学堂教习,并且和谢鸿涛烟台共同创办东牟公学。1908年7月,于洪起等发起成立山东矿产保存会,反对德国侵占山东矿权。1909年,于洪起任山东谘议局秘书。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后,于洪起参加烟台独立。1912年,于洪起任山东都督胡瑛的顾问,并且担任南京临时参议院议员。1913年,他担任民元国会众议员议员。1915年,他参加了讨伐袁世凯活动。1917年,他担任护法国会众议院议员。1924年,他创办烟台先志中学并任校长。1928年,他担任江苏省政府秘书。1931年,他担任南京国民政府监察院监察委员。1940年10月病逝。[1][2]

于洪起也是位书法家,书体以行楷参以魏碑,并且见长于草隶。

参考文献

[编辑]
  1. ^ 于洪起,山东省情网,于2011-11-7查阅. [2011-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7-14).  Archive.is存檔,存档日期2012-07-14
  2. ^ 山东辛亥革命大事记,济南日报,2011-10-10. [2011-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7-10).  Archive.is存檔,存档日期2012-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