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長弘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余長弘(?—17世紀),任可心齋[1]寧波府鄞縣[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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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長弘是大學士余有丁的曾孫,以恩蔭獲授中書舍人弘光年間和徐葆初朱日爃賈必選陳文顯蔡宸恩文伯達吳憲湯姜紹書包壯行史延曇顏俊彥胡其枝汪挺沈璇卿周必強鄭俠如徐弘道等人一同在工部任職,擔任都水主事[2][1]。很快他辭官回鄉,和朋友、僧人遊覽山水;個性恭敬謹慎、見義勇為,清朝順治十年(1653年)縣內饑荒,他出售資產煮粥救濟人民,建立留仁社惠及後人[3][4],後事不詳。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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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咸豐《鄞縣志·卷二十一·孝義》:余長宏,字任可,號心齋。文敏公有丁曾孫,以蔭授中書舍人,擢南京都水司主事。
  2. ^ 2.0 2.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弘光)時工部先後司官可紀者,為徐葆初、朱日爃、賈必選、陳文顯、蔡宸恩、文伯達、吳憲湯、姜紹書、包壯行、史延曇、顏俊彥、胡其枝、汪挺、余長弘、沈璇卿、周必強、鄭俠如、徐弘道云。……長弘,字任可,鄞縣人。大學士有丁曾孫。任中書舍人,餉大同,遷都水主事。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恭謹好義,歸值大飢,為留他牡,活人無算。
  4. ^ 咸豐《鄞縣志·卷二十一·孝義》:恭謹好義,甲申之後棄官樂道,時與故人衲子遨遊山水間,賑貧䘏困不遺餘力。 聞志 調順治癸巳郡大饑,長宏鬻遣產作粥麋以飼饑者,立留仁社以惠後人,一遵朱子社宭斂散之法,全活者甚眾。 三補稽舊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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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
  • 咸豐《鄞縣志》·卷二十一·孝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