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井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包公井
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孝肃街
分类古遗址
时代北宋
编号8-60
认定时间2019年3月28日

包公井位于池州城内孝肃街。相传宋至和二年(1055年),包拯任池州知州时凿修[1]。历代曾重修,方形井台上置四孔井圈,故又名“四眼井”[2]

包公井为花岗岩凿成,井深7米,原有井亭、栏、碑等,今已全圮,仅剩残碑。现井完好,井水依然清澈。

包公井1982年9月列为贵池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当地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发时,以井为中心建设1200平方米的街头公园,并在井上安装井架。2019年3月28日升格为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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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李剑军. 《池州市志(第二册)》. 方志出版社. 2016.12: 776. ISBN 978-7-5144-1933-7 (中文(简体)). 
  2. ^ 李剑军. 《池州市志(第二册)》. 方志出版社. 2016.12: 843. ISBN 978-7-5144-1933-7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