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克义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卜克义
性别
出生1932年1月
陕西省富平县
民族汉族
政党中国共产党

卜克义(1932年1月),男,陕西富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共青团陕西省委副书记、中共西安市委副书记、中共宝鸡市委书记等职。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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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参加工作。1949年6月,任中共宝鸡地委办公室干事。1950年至1952年7月,任青年团凤翔县委书记。1952年7月至1954年3月,任团省委研究组长、秘书科长。1954年4月,任团咸阳县委书记。1955年10月至1962年6月,历任团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部长。1964年11月至1966年5月,任团省委副书记。1972年,任陕西省革命委员会政工组群工组副组长。1973年5月至1976年10月,任团省委副书记。此后历任中共长安县委书记、西安市委副书记(1982年7月-1985年6月)、宝鸡市委书记(1985年7月-1988年8月)、省政府农业研究中心理事长等职[1]

晚年任三秦文化研究会特邀顾问[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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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共青团九大选出的第九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名单. 人民日报. 1964-07-08: 3. 
  2. ^ 三秦文化研究会. 秦文化资源网. 2009-08-25 [2020-05-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14).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杜鲁公
中国共产党宝鸡市委员会书记
1985年7月-1988年8月
繼任:
纪鸿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