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元調(?年—?年),字鼎如,號築巖,直隶鎮江府金坛县籍,溧阳县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
天啓四年(1624年)甲子科應天府乡试舉人,崇祯四年(1631年)辛未科进士[1]。吏部观政时,两次上疏申雪父亲工部主事史維堡为朱长世連累革職之冤。后授江陵县知县,崇祯五年因将楚藩为盗害民的宗室沉江,被惠王朱常潤弹劾其擅自杀人,被逮入狱,之后革职为民。崇祯十五年,巡按汪承詔举荐他复职,推辞不出,卒后入祀江陵名宦祠[2]。
子史逸嗣,字𪊲長,中康熙五年北榜,任桃源教谕。
-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史元调,築巖,春秋房,戊申四月十八日生。金坛籍溧阳人,甲子十五,會一百四十,三甲一百二十七名。吏部政,授江夏知县,壬申革职。曾祖雙。祖濟,赠主事。父維梁,進士、工部主事。
- ^ 《金坛县志》:史元调字鼎如,性亢爽,尚气节,崇祯辛未进士,观政吏部,两抗疏白父在部时,为朱长世累革之冤。授江陵知县,县逼江,患衝决,加修堤岸,讫然保障焉。朔望置瓮求言,伸雪冤抑。崇学校,勤考课,荆人德之。楚宗盛,支裔多为盗,元调擒其魁乾太极、楚坤,诸宗夺而沈之江,惠王疏其擅杀宗室,逮下狱,革职。归日,与朋从放情诗酒,縱游名山。崇祯十五年,巡按汪承诏疏复职,不就,祀江陵名宦。
天啓四年(1624年)甲子科應天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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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14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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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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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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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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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9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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