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嘉佑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吳嘉佑(16世紀—17世紀),世德南直隸蘇州府太倉州人,明朝政治人物[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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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嘉佑是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應天鄉試舉人,授大名通判,抓捕大盜,水災後興建黃堤,代理濬縣事為政清簡,振興地方文教、提拔當中俊秀,不久因為忤逆同僚而請求退休。他個性愷悌,別人有燃眉之急總會傾財相助,曾捐輸百畝田地賑濟貧窮士子,得知州刻碑紀念[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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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國《太倉州志·卷十九·人物三》:吳嘉佑,字世德,萬厯二十五年舉人,授大名通判,捕宿盜,水災築黃隄,攝濬縣事,政尚清簡,興文教、拔雋才,以忤僚友乞休歸。嘉佑性愷悌,每傾囊應人緩急,嘗輸田百畝助贍貧士,知州勒碑紀其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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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國《太倉州志》·卷十九·人物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