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欽 (正德進士)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吴欽
大明湖广按察司佥事
籍貫浙江嚴州府淳安縣
字號字敬夫
出生天順四年(1460年)九月二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徐氏,继娶邵氏
出身
  • 弘治十一年戊午科舉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

吴钦(1460年—?年),字敬夫浙江嚴州府淳安縣人,官籍。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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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春秋》,由國子生中式戊午科(1498年)浙江鄉試第六十六名舉人,年四十九歲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一百九十五名,第三甲第三十二名進士[1][2]。授丹徒县知县,历官刑部署员外事主事,十四年(1519年)三月升湖广按察司佥事。

云峰书院在太平鄉,《淳安县志》:宋进士吴攀龙建,后人吴钦重建。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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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吴昶。祖父吴士才,封刑部主事。父吴倬,雲南按察司按察使。母程氏,封安人。慈侍下,弟钟、鈺、𨫼、釗、锳、铨、鐸、镗[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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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