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達黎加國旗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用途 | 民用旗(海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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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3:5 |
啟用日期 | 1906年11月27日 |
用途 | 政府旗(海陸) |
比例 | 3:5 |
啟用日期 | 1998年7月17日 |
哥斯达黎加國旗啟用於1906年11月27日,1998年7月17日作最新修改,為一面由藍-白-紅-白-藍五條橫條組成的旗幟,比例為1:1:2:1:1。
哥斯达黎加国旗各色中,藍色代表天空、機會、理想主義和堅忍;紅色代表熱忱和哥国人民為脱离西班牙殖民统治所流的血;白色代表和平、智慧和快樂。
国旗左侧有哥斯达黎加国徽者為政府旗,无国徽者为民用旗,自2000年以后,哥斯达黎加民用旗使用频率已高于政府旗。
历史国旗
[编辑]相似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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