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廷儀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嚴廷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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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浙江歸安縣 |
字號 | 字景苔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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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廷儀(?—?),字景苔,浙江歸安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應天鄉試舉人[1]。萬曆二十年(1592年),聯登壬辰科第三甲第八十七名,授福建莆田知縣[2][3]。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南國賢書》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十年壬辰科殿試金榜》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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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孫繼有 | 明朝莆田县知县 1592年-1598年 | 繼任: 張聯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