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区文物保护单位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四方区文物保护单位,是由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区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11月15日,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政府发布《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四方区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公布了青岛市四方区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四处。[1]

2012年12月1日四方区并入市北区后,四方区文物保护单位并入市北区文物保护单位

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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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编号 分类 年代 地址 公布时间 图像
海泊河水源地遗址 1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1899年 四方区康宁路1号 2011年11月15日
胶济铁路四方工场职工宿舍旧址 2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约1904年 四方区海岸路16号 2011年11月15日
双山村水塔[註 1] 3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约二十世纪20年代 四方区河西街道双山社区 2011年11月15日
胶济铁路青岛中学旧址(现青岛第六十六中学 4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1931年 四方区杭州路3号乙 2011年11月15日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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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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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公布后在2012年3月被“保护性拆除”[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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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政府办关于公布四方区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11-15 [2012-11-17]. [永久失效連結]
  2. ^ 青岛一座百年水塔被拆 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图). 半岛网. 2012-03-29 [2012-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16).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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