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榭遗址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29°55′14.22″N 121°56′44.63″E / 29.9206167°N 121.9457306°E / 29.9206167; 121.9457306

大榭遗址
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下厂村
分类古遗址
时代新石器时代
编号8-1
认定时间2023年6月29日

大榭遗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一处新石器时代遗址。遗址位于大榭岛中部的下厂村,1980年当地曾发现石锛等磨制石器。2015年9月至12月,为配合基建,宁波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对此地进行考古调查,出土部分新石器时代陶器和石器。2016年4月至2017年12月,宁波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机构对该遗址进行两期考古发掘,发现遗址由良渚文化钱山漾文化时期,东周及宋元时期地层组成,发现房址、墓葬、灶坑等遗迹。在遗址二期地层中,发现当时已知中国最早的海盐业遗存。遗址入围2017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终评[1],2023年6月列入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2][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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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雷少; 梅术文; 王结华. 海岛之光——浙江宁波大榭遗址的考古发现. 大众考古. 2019, (6): 38-49. 
  2.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3-07-10 [2023-07-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10). 
  3. ^ 大榭遗址. 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 2023-11-21 [2023-1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