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國中尉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奉國中尉是明朝皇族爵位的最低一級。位於輔國中尉之下。是郡王的六世(或更多世代)孫。

明朝時,輔國中尉之子,一律封奉國中尉。

  • 奉國中尉的正妻稱安人。奉國中尉的俸祿為每年200石(一半本色糧,一半鈔;嘉靖四十四年改為四分本色糧,六分折鈔)[1]
  • 奉國中尉的兒子仍封奉國中尉,不再降等[2][3]。女兒稱宗女。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會典》卷三十八
  2. ^ 《皇明祖訓·職制》:「凡郡王子孫,授以官職。子授鎮國將軍。孫授輔國將軍。曾孫授奉國將軍。玄孫授鎮國中尉。五世孫授輔國中尉。六世孫以下,世授奉國中尉。」
  3. ^ 《大明會典》卷五十五:「(郡王)次嫡、庶子俱授鎮國將軍。鎮國將軍之子,授輔國將軍。輔國將軍之子,授奉國將軍。奉國將軍之子,授鎮國中尉。鎮國中尉之子,授輔國中尉。輔國中尉以下,俱授奉國中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