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连蔚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姚连蔚(1935年—2012年10月2日),男,陕西西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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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连蔚早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退伍后在西安机械厂当车工,后获得生产突击手等称号。文化大革命期间,他担任西安“工联”首领,并在1967年的胡家庙武斗中获胜,随后被推选为九大代表,参加中共九大,并当选候补中央委员。随后他回到陕西,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1973年,中共十大时,他再次当选候补中央委员,并任陕西省总工会主席兼党组书记。1974年,当选为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76年,怀仁堂事变后,四人帮被逮捕。1977年7月12日,中央政治局委员吴德纪登奎陈永贵约谈后,姚连蔚被停职调查。1979年被逮捕。1981年,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他免予起诉,免予追究其在胡家庙武斗的罪行。1984年,他被开除出中国共产党党籍。随后回到工厂工作,退休后隐居。

2012年10月2日,姚连蔚在西安逝世。[1][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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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姚连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11-09-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5-20). 
  2. ^ 顾保孜. 不为人知的人大副委员长姚连蔚. 中南海人物春秋. [2011-09-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