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宗璉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張宗璉(1374年—1427年),字重器,江西吉水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
永樂二年,张宗琏中進士二甲第五十五名,后選為翰林院庶吉士,編撰永樂大典[1]。后累任至南京大理寺丞。后貶為常州同知。當時明廷派遣李立治理江南軍籍,李立擅自逮捕平民,張宗璉與之相爭,使得大量平民得以倖免。张宗琏因背部生瘡而死,下葬時有上千名常州百姓衣著白衣送葬[2][3]。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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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 包诗卿著. 翰林与明代政治 A RESEARCH ON HANLIN AND ITS POLITICAL ROLE IN THE MING DYNASTY.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5.07: 189–192. ISBN 978-7-5325-7636-4.
- ^ 潘荣胜. 《明清进士录》. 中华书局. 2006年: 22页. ISBN 9787101043501 (中文(简体)).
- ^ 《明史》(卷281):“張宗璉,字重器,吉水人。永樂二年進士。改庶起士,授刑部主事,錄囚廣東。仁宗即位,擢左中允。會詔朝臣舉所知,禮部郎中況鐘以宗璉名上。帝問少傅楊士奇曰:「人皆舉外吏,鐘舉京官,何也?」對曰:「宗璉賢,臣與侍讀學士王直將舉之,不意為鐘所先耳。」帝喜,曰:「鐘能知宗璉,亦賢矣。」由是知鐘,而擢宗璉南京大理丞。宣德元年,詔遣吏部侍郎黃宗載等十五人出厘各省軍籍,宗璉往福建。明年坐奏事忤旨,謫常州同知。朝遣御史李立理江南軍籍,檄宗璉自隨。立受黠軍詞,多逮平民實伍,宗璉數爭之。立怒,宗璉輒臥地乞杖,曰「請代百姓死」,免株累甚眾。初,宗璉使廣東,務廉恕。至是見立暴橫,心積不平,疽廢背卒。常州民白衣送喪者千餘人,為建祠君山。宗璉蒞郡,不攜妻子,病亟召醫,室無燈燭。童子從外索取油一盂入,宗璉立卻之,其清峻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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