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應昌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張應昌(?—1608年),時盈泰宇山西平陽府解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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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舉人[1],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二十七年官通许县知县,爱民敬士,建书院两廊并井亭、大门,后为人摭事,左遷涿州判,尋升中牟令,及卒,两邑士民哀泣遍道路[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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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平陽府志》
  2. ^ 《通许县志》
官衔
前任:
潘文
明朝通許縣知縣
1599年-1604年
繼任:
趙興邦
前任:
鞏皇圖
明朝涿州判官
萬曆年間
繼任:
趙善傑
前任:
趙可行
明朝中牟縣知縣
1606年-1608年
繼任:
江之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