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鳳 (明朝御史)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張鳳
大明巡撫山東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貫江西袁州府宜春縣
字號字應時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天順五年(1461年)
出身
  • 成化十七年辛丑科同進士出身

張鳳(?—1461年),字應時江西省袁州府宜春縣江西省宜春市)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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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鄉試第二十八名舉人。成化十七年(1481年)中式辛丑科三甲第六十四名進士[1][2]。。弘治年間,擔任雲南府知府弘治十八年,擔任廣西布政司右參政。正德五年,擔任南京太僕寺少卿[3]。同年,擔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4]。次年,擔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5]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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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張貴可;祖父張紳;父張偉,母周氏;繼母陳氏[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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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4–256.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實錄:武宗實錄 ,59卷
  4. ^ 明實錄:武宗實錄 ,63卷
  5. ^ 明實錄:武宗實錄 ,82卷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成化十七年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趙賓
明朝內黃縣知縣
1491年-弘治年間
繼任:
李隆
前任:
祁順
明朝雲南府知府
弘治年間
繼任:
葉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