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明說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戴明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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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兵科給事中 大順工給諫 大清戶部尚書 | |
籍貫 | 直隸河間府滄州 |
字號 | 字子需,號晉菴 |
出生 | 明萬曆年間 直隸滄州 |
逝世 | 清順治十七年(1660年) 直隸滄州 |
親屬 | (曾祖)戴才、(子)戴王縉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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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明說(?—1660年),字道默,號定圃、巖犖、定園先生,北直隸滄州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畫家。明崇禎甲戌進士,清順治年間官至戶部尚書。
生平
[编辑]崇禎七年(1634年)進士。官兵科給事中,历禮科左给事中。李自成入北京,任工諫議(給事中)。繼而降清,續任給事中。歷升太常寺少卿、太常寺卿、刑部侍郎等職。順治十二年(1655年)擢戶部尚書,次年被降職。順治十七年(1660年)卒。
成就
[编辑]戴明說工書畫,尤其精於山水。王铎评其書法“博大奇奥,不让古人”。[1]
註釋
[编辑]參考文獻
[编辑]- 《清史列傳·卷79》,43
外部連結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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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之遴 | 戶部漢尚書 順治十二年三月戊子-順治十三年四月己酉 (1655年4月9日-1656年4月24日) | 繼任: 孫廷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