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田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族田或称公田、宗族公田[1]:124,126是中国耕地的一种类型,属于宗族的集体财产。
宗族祖先拥有族田的象征产权,视为族田的最终“法人”。宗族成员在祖先观念下,象征性的共同占有族田[1]:124。明清以来,族田是中国重要的土地所有形式[2]:49。1950年初,族田占福建省全部耕地比列,沿海地区占20%至30%,闽西和闽北占50%以上。广东省所在的珠江三角洲一半耕地面为族田[1]:124,127。
族田可细分为祭田、祠堂田、寺庙田、学田等类。祭田是族田数量最大的一类[1]:127。
管理
[编辑]当代研究者张研总结的管理方法为五种,分别是族人以房或户为单位的“受田分管”、建置族田的“地主自管”、“義莊专管”、“宗祠统管”、“族人轮管”。因“受田分管”、“地主自管”易流于私田,多以其余三种形式最为普遍。其中,又以“宗祠统管”占据重要地位[2]:49。
注释
[编辑]- ^ 1.0 1.1 1.2 1.3 张小军. 《象征地权与文化经济——福建阳村的历史地权个案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 (北京市: 中国社会科学院). 2004, (2004年第3期): 121—135 [2023-02-11]. ISSN 1002-4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12) (简体中文).
- ^ 2.0 2.1 张研. 《清代族田经营初探》. 中国经济史研究 (北京市: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1987, (1987年第3期): 121—135 [2023-02-11]. ISSN 1002-80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12)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