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津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宗津(1916年—1977年5月24日)江苏苏州人,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画家。[1]
生平
[编辑]1916年,李宗津出生于苏州。1934年,入苏州美术专科学校,师从颜文梁、吕斯百等人。1946年,获徐悲鸿赏识,被聘为北平国立艺专讲师,后因参加“反饥饿、反内战”的学生运动,而被国民政府勒令解聘。1947年,李宗津转入国立清华大学营造系担任讲师、教授。1950年,参加了梁思成主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设计,他也是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者之一。1951年,创作了油画《强渡泸定桥》,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美术的经典作品。其人物画主题创作引起中央美术学院华东分院副院长江丰的关注,后来两人结下深交。[1]
1952年,李宗津被聘为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教授,先后受徐悲鸿、江丰等人器重。1957年,江丰被划为右派,李宗津一直为其辩护,遂于1957年被划为“江丰反党集团”骨干成员,并被打成“右派分子”,作画的权利遭到剥夺。1961年, “右派”摘帽,任教于北京电影学院美术系。[1]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后,李宗津再度被剥夺作画的权利。1972年底,李宗津被从河北干校调到位于北京北郊的中央五七艺术大学教绘画。1974年,经医学检查,确认其患直肠癌。在住院进行癌症手术期间,他被当作“黑线回潮”的典型,学校举办了其“黑画”展览,其叼着烟斗的自画像被说成“仇视社会主义”。[1]
作品
[编辑]李宗津的代表作有油画《东方红》、《强渡泸定桥》、《双喜》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