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乂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乂(657年—716年),本名尚真,一作字尚真唐朝大臣,赵州房子县(今河北省临城县)人。

李乂年轻时以文章知名。唐高宗永隆年间进士。武则天长安年间,为监察御史,弹劾上奏无所顾忌。唐中宗景龙年间转任中书舍人、修文馆学士,知制诰唐睿宗景云元年(710年),进吏部侍郎,与宋璟等主选举,铨叙平允,时称公正。请托不得通行,时人称道他:“李下无蹊径。”转任黄门侍郎,封中山郡公。不合理的制敕,多被他主持的门下省改正。太平公主干政,想要让李乂归附她,李乂坚决推辞。唐玄宗开元初年,为紫微侍郎吏部尚书,受诏同苏颋纂集起居注。在刑部尚书任上去世。卒年六十八岁,谥号贞。他方雅有学识,时称有宰相器。与兄李尚一、李尚贞合著《李氏花萼集》二十卷,已佚。

传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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