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旺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春旺
大明河南按察副使
籍貫四川成都府仁寿县竈籍
字號號暘俶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萬曆四十年壬子科四川鄉試舉人
  • 天啓二年壬戌科進士同進士出身

李春旺(?—?),號暘俶四川成都府仁寿县竈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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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四川鄉試舉人,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都察院观政,三年授河南长葛知县,四年本省同考,五年调杞县知县,崇祯二年八月补工科给事中,管工程,五年升兵科右,九月擢工科左给事中[1],六年出为河南按察副使,分守洛阳道。八年京察免职,十年考察闲住。

县有“父子黄门坊”,在县治前东街,明知县王举为李春旺、子李纯阳、李继阳立[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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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祯长编卷之六十三》:崇祯五年九月,陞李春旺为工科右给事中。
  2. ^ 《仁寿县志》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