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 (天順進士)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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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河南按察使 | ||
籍貫 | 湖廣興寧縣 | |
出生 | 生年不詳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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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端(?—?),明朝官員。湖廣興寧縣人。天順丁丑同進士出身。累官河南按察使。
生平
[编辑]李端於天順元年(1457年)中式三甲進士,天順四年(1460年)官順天府固安縣知縣。為政剛明果斷,有循良之譽。[1]歷官霸州知州、永平府滦州知州,升杭州府知府[2],官至河南按察使。
家族
[编辑]子李邦宪,成化十年(1474年)解元,有《五行日补》、《奚囊杂咏》、《服义》等论著。
孙李廷柬,字文达,嘉靖十九年(1540年)举人,归隐纂修县志。
佚事
[编辑]《菽園雜記·卷四》载李端任杭州知府期間,女婿失蹤復還的奇事,此事由當時府推官蔣誼所述[3]。
註釋
[编辑]參考資料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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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袁應綯 | 順天府固安縣知縣 天順四年(1460年)上任 | 繼任: 榮 瓚 |
前任: 張 禧 | 浙江承宣佈政使司杭州府知府 成化十年(1474年)上任 | 繼任: 陳 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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