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記憶法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歷史記憶法》(西班牙語:Proyecto de Ley de la Memoria Histórica或Proyecto de Ley de extensión de derechos a los afectados por la Guerra Civil y la dictadura,全名:Proyecto de Ley por la que se reconocen y amplían derechos y se establecen medidas en favor de quienes padecieron persecución o violencia durante la Guerra Civil y la Dictadura)是一套由何塞·路易斯·羅德里格斯·薩帕特羅的西班牙工人社會黨政府於2006年提出的法律草案,希望禁止佛朗哥主義(弗朗西斯科·佛朗哥独裁)的稱讚。該法旨在
- 否定佛朗哥政權的合法性
- 強制所有公立機構清拆記念佛朗哥的銅像,牌匾與所有其他標誌,與及
- 設立機制賠償給受佛朗哥軍法審判的受害者
- 禁止在紀念佛朗哥的地方(如墓地)進行政治活動,紀念被其統治下受害人的活動例外
- 在一段時間內,容許受佛朗哥迫害而流亡外國的人及其後人回國,成為國民
此法案於2006年6月28日在內閣通過,於2007年10月30日在下議院通過,於同年12月10日在上議院通過[1],並於12月26日生效[2]。
拆像爭議
[编辑]清拆記念佛朗哥的銅像的要求是此法案最有爭議之部分,一些政治保守勢力反駁指執政黨(工人社會黨)此舉重開歷史傷口,直指史觀不可能由單一政黨壟斷[3],指執政黨分化國民。
支持此草案者認為清拆紀念佛朗哥是轉型正義之必要,尤其是近年紀念佛朗哥的政治活動增加,危害西班牙的民主永續。
2008年12月18日,相信是佛朗哥最後一個公開的銅像於桑坦德拆毀[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