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 (官員)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永福(?—?),满洲正黄旗[1],為中國清朝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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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候补笔帖式捐纳[1]通判。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至四十一年(1776年),任湖北黄州府通判,后署襄阳府知府。乾隆四十一年,任湖北荆州府知府。乾隆四十四年,丁忧回旗守制。在兵部员外郎上行走。乾隆四十五年,任浙江湖州府知府。后任福建福州府知府、福建兴泉永道(護)。乾隆四十八年,任福建台湾道,或称他於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奉旨擔任福建分巡台灣兵備道,為台灣清治時期這階段的地方統治者。乾隆五十二年,赏戴花翎。乾隆五十三年,革职。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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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臺灣采訪冊·台湾道宪》永福 正黄旗满洲格绷额佐领下人,由候补笔帖式捐纳,乾隆四十九年二月十八日到任,五十三年三月二十二日卸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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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孫景燧
福建分巡台灣兵備道
1784年上任
繼任:
楊廷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