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奎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汪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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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撫貴州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
籍貫 | 直隸徽州府婺源縣 |
字號 | 字文灿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正德六年(1511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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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奎(?—1511年),字文灿,直隸婺源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汪奎為成化二年(1466年)进士。任浙江秀水知县,擢御史。出爲敘州同知、成都知府,官至廣西左布政使。弘治十四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後被彈劾失官。正德六年(1511年)卒[1]。有子汪舜民。
参考文献
[编辑]-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180》(中華書局點校本):汪奎,字文燦,婺源人。成化二年進士。為秀水知縣,擢御史。二十一年,星變,偕同官疏陳十事,言:建言貶謫諸臣,效忠於國,宜復其職。妖僧繼曉結中官梁芳,耗竭內藏,乞治芳罪,斬繼曉都市。傳奉官顧賢等皆中官恒從子而冒錦衣,李孜省小吏而授通政,宜盡斥以清仕路。尚書殷謙、李本,侍郎杜銘、尹直,皆素乏清譽,尚書張鵬、張鎣、張瑄,侍郎杜謙、艾福、馬顯、劉俊,大理卿宋欽,巡撫都御史魯能、馬馴,皆老懦無能,侍郎談倫奔競無恥,巡撫趙文博粗鄙妄為,大理卿田景旸素行不謹,宜令致仕。鎮守、守備內官視天順間逾數倍,作威福,淩虐有司。浙江張慶、四川蔡用得逮治四品以下官,尤傷國體,宜悉撤還。內外坐營、監槍內官增置過多,皆私役軍士,辦納月錢,多者至二三百人。武將亦皆私役健丁,行伍惟存老弱。勛戚、內官奏乞鹽利,滿載南行,所至張欽賜黃旗,商旅不行,邊儲虧損,並宜嚴禁。陝西、山西、河南頻年水旱,死徙大半,山、陝之民僅存無幾。宜核被災郡縣,概與蠲除。給事張善吉先坐罪謫官,考績至京,昏夜乞憐,得授茲職,大玷清班,宜罷斥。山、陝、河、洛饑民多流鄖、襄,至骨肉相啖。請大發帑庾振濟,消弭他變。」當是時,帝以災變求言,奎疏入,雖觸帝忌,未加譴。無何,有御史失儀,奎當面糾,退朝乃奏。帝以其怠緩,杖之於廷。居數月,復出為夔州通判,討平雲陽劇賊。孝宗立,量移敘州同知。以薦,擢成都知府。歲饑多盜,振救多復業。三遷廣西左布政使。弘治十四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未浹歲,普安賊婦米魯作亂,被劾致仕。正德六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