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愷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沈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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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广布政使司左参政 | |
籍貫 | 直隸松江府華亭縣 |
字號 | 字舜臣,號鳳峰 |
出生 | 弘治七年十二月十五日(1495年)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陈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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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愷(1495年—?),字舜臣,號鳳峰,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科應天府鄉試第一百三十五名舉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會試第七十八名,登第二甲第六十三名進士[1][2]。初授刑部主事,升郎中,出为宁波府知府,历升湖广布政使司左参政,三十一年正月以久病曠職,被勒令致仕。
家族
[编辑]曾祖沈思明;祖父沈文浩,曾任壽官;父沈照,母陳氏。具庆下。兄泰、綬(监生)、弟鳴、悌、懷、忱[3]。
参考文献
[编辑]- 《招寶山重建宁波府知府鳳峰沈公愷祠碑》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八年己丑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