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若真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法若真(1613年—1696年),字汉儒,号黄石,山東胶州人。清初官員、詩人、畫家。[1]
生平
[编辑]法若真為明末諸生。清順治三年(1646年)与伯兄法若貞中同榜進士,改庶吉士,散館授弘文院編修。擅长山水画。順治五年(1648年)充任福建鄉試正考官,回京後,升秘書院侍讀,纂《太宗文皇帝實錄》。後出任浙江粮道,因父丧未上任。服闕後補福建布政司參政。
康熙元年(1662年)入覲,升浙江按察使,官至安徽布政使[2]。康熙十八年(1679年)獲荐舉博學鴻詞科,稱病未就,在黃山隱居多年。康熙三十年(1691年),法若真由黄山返回故里,同年病故。
成就
[编辑]法若真工詩文,有《黄山诗留》20卷、《黄山文留》4卷、《介庐诗》1卷、《黄山集》20卷等。又喜繪畫,尤善山水。
传世作品: 《华山落雁峰图》轴,作于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藏上海博物馆。
參考文献
[编辑]- 高居翰:〈笔拙境奇 论法若真的山水画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