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朴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洪朴(?—1783年),字伯初,号素人,安徽歙县人。清朝文人、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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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其弟洪榜(字初堂)有“二難”之稱。[1]乾隆三十六年进士,官至直隸顺德府(今邢台市)知府,素患有吐血症,[2]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以疾引归,卒於東昌舟中。[3]有《伯初诗钞》、《伯初文存》。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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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晚晴簃詩匯》卷九十四:“伯初与其弟初堂少有‘二难’之目,年仅强仕。”
  2. ^ 直隶总督刘峨上奏:“查得顺德府知府洪朴,因旧有吐血病症,本年四月间忽又复发,旋成劳损,医治无效,详请解任回籍调理。”(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藏“乾隆四十八年七月二十三日题本”)
  3. ^ 朱锡庚:《洪先生哀辞并序》有云:“先生以刑部郎中出知顺德府事,……以疾引归,舟至东昌道上,遂悒郁以卒。其弟梧为设位于京师寓舍。”(《未之思轩杂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