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地宪法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海地宪法一般是指海地目前使用的宪法,该宪法以美国宪法法国宪法为蓝本。宪法文本于1987年3月被批准通过,但在1988年6月到1989年3月间被完全弃用,直到1994年10月才有部分生效。最近的一次海地总统选举于2006年2月依照该宪法的选举规定进行。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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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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