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嘉胤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王嘉胤(?—1631年),諸書中或名王嘉、王嘉允(因雍正帝名胤禛,為避免文字獄,故清人多諱之),明朝陝西府谷人,曾在边塞当兵,后来逃亡回乡。崇禎元年(1628年)因为年收慘澹饑荒,率众起事,轉戰於,後轉戰山西等地,自立为王,设置官员,当时其下有高迎祥羅汝才张献忠王自用等。明廷以洪承疇為三邊總督以圍剿之。崇禎四年(1631年)五月,王嘉胤到山西东南的沁水、阳城一带。曹文诏部尾随追击,“贼势甚众,不能取胜。”[1]六月初二日,张立位和王嘉胤的部将王国忠[需要消歧义]把王嘉胤灌醉刺死,向朝廷領賞。[2]王嘉胤餘部為王自用取之。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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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乾隆四十八年《府谷县志》卷四,《人物》。
  2. ^ 乾隆四十八年《府谷县志》卷四,《人物》。《平寇志》卷一作“六月癸巳朔,曹文诏击斩王嘉胤于阳城”;《绥寇纪略》卷一作“六月初二日,王嘉允在阳城南山夜饮,醉虐其下,左右杀之,以其首献”。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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