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毛 (企业家)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王小毛(1962年—),河北沧州人,原天津浩天集团董事长[1],天津市原检察长李宝金的情妇[2],对外宣称是李宝金的“干女儿”,曾在天津房地产界红极一时,与众多贪腐大案有直接关系。因犯受贿罪、偷税罪,被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3]。在判刑后,天津地铁腐败案被揭发,王小毛又被卷入其中。新涉入案件的金额远超过之前被量刑时认定的金额。[4][5][6]
相关条目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天津市原检察长李宝金情妇王小毛一审获刑6年. [2021-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16).
- ^ 李宝金案 天津王小毛终开庭 - 地产中国 - 观点地产网. [2021-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16).
- ^ 原天津检察长李宝金情妇王小毛一审获刑6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搜狐网,2010年12月1日查阅
- ^ 落马的河北沧州女富豪:地产起家,成亿万富姐,竟沦为阶下囚_腾讯新闻. [2021-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16).
- ^ 李宝金情妇受审 美貌女商人红极一时(图)_资讯_凤凰网. [2021-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16).
- ^ 原天津检察长李宝金情妇王小毛一审获刑6年(图)-搜狐新闻. [2021-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