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尚恭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王尚恭(?—?),字安之。河南(今河南洛阳)人。宋朝政治人物。
王汲之子。景祐元年(1034年)與弟王尚哲同登進士第,授庆成军判官,後以著作佐郎知陕州芮城、缑氏等县。曾任武阳知县,深得包拯的信任,有邑人上訴開封府, 包拯卻說:“既經王宰決矣,何用復訴耶?”[1]。元丰七年八月九日,以朝议大夫致仕,是年以疾终于西都嘉善里府中,十月九日葬于河南府河清县上店里。《宋史》无传。1936年《王尚恭墓志》在洛阳北陈庄出土。
注釋
[编辑]- ^ 《宋史翼》卷一《王尚恭传》
參考書目
[编辑]- 《范忠宣公集》卷一四《王公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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