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時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王明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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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河南按察使司副使 | |
籍貫 | 直隸松江府華亭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治甫,号後陽 |
出生 |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七月初七日 |
逝世 |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 |
配偶 | 娶彭氏 |
親屬 | (孫)王鍾彥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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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时(1542年—1616年),字治甫,号後陽,直隶松江府华亭县(今上海市松江区)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萬曆四年(1576年)丙子科應天鄉試舉人,萬曆五年(1577年)聯捷丁丑科二甲二十四名进士。历知冀州、莒州,境内大治。晋刑部郎中,出任岳州、南安、赣州知府,二十六年五月擢河南按察使司副使[1]。母病,遂乞归不出。卒年七十五,墓在千步泾侧。[2]
著作
[编辑]著有《峰泖詹言》《古今醒语》等。
家族
[编辑]曾祖王詔。祖父王侃。父王啓芳,號松阳。母何氏[3]。具庆下。
参考文献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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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梅淳 | 明朝岳州府知府 萬曆年任 | 繼任: 张会宗 |
前任: 宋萬業 | 明朝南安府知府 萬曆年間 | 繼任: 杜伸 |
前任: 黃克纘 | 明朝贛州府知府 1594年-1598年 | 繼任: 柯鳳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