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立文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田立文(1959年9月),男,河南安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审判业务专家,二级大法官,硕士生导师,现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共十九大代表。[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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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毕业于商丘师范专科学校。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取得西北政法学院中国刑法专业硕士。1988年8月进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刑二庭副庭长、审判员,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2年7月,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2003年9月至2008年12月在职学习武汉大学刑法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11年12月,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厅级)、党组副书记。

2018年1月,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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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田立文当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澎湃新闻. [2019-04-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02). 
  2. ^ 田立文当选湖南省高院院长(简历). 中国经济网. 2018-01-28 [2019-04-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02).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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