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桐豫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秋桐豫(约1849年—?)[1]又名凤桐,字青士,号清墅,浙江绍兴县人,清朝及中华民国政治人物。[2][3]
生平
[编辑]他是清朝增贡生。此后他历任黑龙江分巡道、黑龙江提法使,历署吉林府知府、黑龙江民政使、高等审判厅厅丞、司法筹备处处长,历充奉天督署幕职、吉林将军行营总文案、边防粮饷局暨发审局总理、釐捐局会办、荒务局帮办、兼学务处裁判处暨商埠局总办、法律馆谘议。[2]
中华民国成立后,他继续任黑龙江民政使,任至1912年8月29日。[4]1914年,他任约法会议议员。[2]1917年1月18日,他任安徽省政务厅长,任至1918年。[4]
此后其生平不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