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旗法》第五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所在地应每日升挂国旗

全国人大常委会自制印章,中央刊国徽。《国徽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厅应当悬挂国徽
组成人员
委员长吴邦国
副委员长(13)王兆国 路甬祥 乌云其木格 韩启德 华建敏 陈至立 周铁农 李建国 司马义·铁力瓦尔地 蒋树声 陈昌智 严隽琪 桑国卫
秘书长李建国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机构类型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
行政级别正国级
联络方式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厅
 地理坐标39°54′12″N 116°23′15″E / 39.90333°N 116.38750°E / 39.90333; 116.38750
 实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大会堂二楼
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
 实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室
 实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甲1号
 邮政编码100050
 電話號碼+86 (0)10 83102103
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
 实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23号
 邮政编码100805
 電話號碼+86 (0)10 63094883(综合处)
 官方链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對外官網中国人大网
机构沿革
被接替者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成立时间2008年3月
对应机构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第十一届)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有175人組成,其中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16名,委員159名,任期由2008年3月至2013年3月,期間共召開31次全體會議。

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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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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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国

副委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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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共13人(其中非中共党员5人),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名单[1]顺序:
  1. 王兆国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副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2. 路甬祥 院士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3. 乌云其木格(女,蒙古族)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
  4. 韩启德 院士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共产党党员、九三学社中央主席,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席,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医学部主任,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会长,中国人民争取和平与裁军协会会长
  5. 华建敏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中国红十字会会长
  6. 陈至立(女)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全国妇联主席
  7. 周铁农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中国国际交流协会会长
  8. 李建国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兼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中央综治委副主任
  9. 司马义·铁力瓦尔地(维吾尔族)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
  10. 蒋树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
  11. 陈昌智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
  12. 严隽琪(女)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中国人民争取和平与裁军协会副会长
  13. 桑国卫 院士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农工党中央主席,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研究员中国药学会理事长,中国科学院院士

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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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国(兼)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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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姓名笔划排列) 丁仲礼马启智(回族)、马福海(回族)、王万宾王云龙王云坤王宁生王佐书王陇德王建民乌日图(蒙古族)、方新(女)、尹成杰邓秀新石秀诗石泰峰龙刚(苗族)、田玉科(女,土家族)、白克明白景富丛斌冯长根达列力汗·马米汗(哈萨克族)、列确(藏族)、吕薇(女)、朱文泉朱永新朱志刚[2][3]朱启乔传秀(女)、乔晓阳任茂东庄先刘振伟刘锡荣刘新成刘德培齐续春(满族)、汤小泉(女)、许永跃许志琴(女)、许振超许智宏孙文盛孙安民牟新生严以新李东生[4][5]李传卿李连宁李建华李适时李重庵李祖沛李乾元李慎明李肇星杨正午(土家族)、杨永良杨邦杰杨岳杨贵新(女,侗族)、杨德清吴启迪(女)、吴晓灵(女)、何晔晖(女)、余振贵(回族)、邹萍(女,彝族)、汪光焘汪纪戎(女)、汪恕诚汪毅夫沈春耀宋法棠张少琴张中伟张兴凯张学忠张柏林张美兰(女,哈尼族)、张继禹陆兵(壮族)、阿不都热依木·阿米提(维吾尔族)、陈玉杰(女)陈伟兰(女)、陈秀榕(女)、陈希明(女)、陈述涛(满族)、陈佳贵陈宜瑜陈骏陈斯喜姒健敏范徐麗泰(女)、林强卓新平(土家族)、金炳华金硕仁(朝鲜族)、周玉清周本顺周声涛庞丽娟(女)、郑功成郑申侠郑荃郎胜赵可铭赵胜轩郝如玉郝益东胡彦林胡振鹏胡康生南振中查培新哈斯巴根(蒙古族)、信春鹰(女)、侯义斌侯建国姜兴长姜福堂姚建年賀一誠贺旻(女)、贺铿袁驷索丽生倪岳峰徐荣凯徐显明高祀仁高洪(白族)、郭凤莲(女)、郭雷唐天标唐世礼(女,布依族)、黄丽满(女)、黄跃金黄智权黄镇东黄燕明曹伯纯龚学平符桂花(女,黎族)、梁国扬隋明太彭祖意(瑶族)、蒋庄德韩寓群辜胜阻程贻举程津培温孚江谢克昌蒲海清雷鸣球虞云耀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藏族)、蔡昉裴怀亮管国芳(女,傣族)

其他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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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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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注明外,均由2008年3月1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

  • 王万宾
  • 乔晓阳
  • 张少琴
  • 曹卫洲
  • 王庆喜(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免去)
  • 李连宁
  • 何晔晖(女)
  • 孙 伟(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免去)
  • 刘振伟(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免去)
  • 韓曉武(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任命)
  • 沈春耀(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任命)
  • 刘水生(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任命)[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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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一号).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 2008-03-15. 
  2. ^ 2008年10月28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決定接受朱志剛辭去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同時決定免去其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09年6月15日,.
  3. ^ 2008年12月27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確認陝西省人大常委會接受朱志剛提出的辭去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請求。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朱志剛的代表資格終止;依照選舉法的有關規定,朱志剛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專門委員會的職務相應終止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09年6月22日,.
  4. ^ 2009年12月26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決定接受李東生辭去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10年8月14日,.
  5. ^ 2010年3月14日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確認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接受李東生辭去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10年8月13日,.
  6. ^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国政府网,2008年3月15日. [2011年5月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8月30日).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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