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副总统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美利坚合众国副总统
Vic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現任
賀錦麗

自2021年1月20日在任
副总统办公室英语Office of the Vic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美国参议院
尊称副总统女士(非正式)
尊敬的(正式)
议长女士(参议院内)
阁下(国际往来)
地位联邦政府行政分支位阶第二长官
所属内阁
国家安全委员会
国家航天委员会
國家經濟委員會
官邸天文台环路一号
機關所在地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
任命者
  • 选举人团
  • 总统选举中所有副总统候选人均未能获得过半数选举人票时,由参议院选出副总统
  • 总统在任而副总统空缺时,副总统由总统提名、参议院确认产生
任期4年1届,无连任限制
設立法源美国宪法
首任约翰·亚当斯[1]
设立1789年3月4日,​235年前​(1789-03-04[2][3]
后继职位第一顺位[4]
薪资年薪230,700美元
网站美国白宫副总统资料页(英文)

美利坚合众国副总统(英語:Vic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非正式简称:VP / VPOTUS)是美國聯邦政府行政分支中位阶第二高的官员,仅次于美国总统;同时在美国总统继任顺序中排列第一。副总统也以参议院议长的身份参与联邦立法机关的运作,以此身份主持(或委托某位参议员主持)参议院相关会议。大多数情况下副总统不会在参议院中投票,除非需要打破票数持平英语Casting vote。副总统还负责主持国会联席会议[5]。美國現任(第49任)的副總統為民主黨賀錦麗,於2021年1月20日上任,其搭檔的總統為同黨的乔·拜登

美国副总统与美国总统一同通过间接选举产生,他们都由美国人民选举的选举人团进行投票产生;他们的任期均为四年。[5]1967年通過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五修正案》第2节建立了副总统的继任機制,如果副总统职位出現空缺,总统可提名繼任人填補(但需美国国会两院确认)。而此前,无论是副总统接任总统,或副总统去世、辞职,副总统职位於任內不會作出填補。[4]

美国副总统也是国家安全会议的法定成员,同时也是史密森尼学会评议董事会的成员。[5]副总统办公室英语Office of the Vic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负责协助和统筹副总统的相关职能。该办公室自1787年制宪会议成立以来,副总统职位的作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在过去的100年里,副总统职位已经发展成集国内和国外政治政策的权力职位,现在更被广泛视为总统行政部门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副总统职权在行政分支的扩大;它在立法分支的职权则相应地缩小,例如副总统已经很少主持参议院会议。[6]

美国宪法》并没有明确将美国副总统职位分配到任何一个分支,以致于政治学者就副总统办公室归属哪个政府部门产生分歧:归属行政分支、归属立法分支、两个分支都归属、还是两个分支都不归属。[6][7]副总统归属于行政分支(几乎完全与立法部门隔离)的现代观点之所以产生,是由于总统与国会将相当大的行政权力分配给了副总统。[6][8]

职位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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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787年的制宪会议上,大家并没有讨论是否要设立一个“副总统”的职位。直到会议接近尾声时,一个由11人组成的“剩余事务委员会”提出了一个选举首席行政官(总统)的方案。[9]代表们先前已经考虑过有关参议员议长的遴选,决定“参议院应该选举自己的议长”,并且同意将该官员指定为行政分支的直接继任者。他们还考虑了行政分支的选举方式,但是并未就此达成共识。不过这一切在1787年9月4日发生了改变,委员会建议由选举人团来选举美国行政分支的首席行政长官,而每个州的选举人团人数等于该州众议员和参议员人数的总和。[6][10]

拟议的总统选举过程要求每个州选举各州的选举人团,选举人团成员将酌情选择他们个人认为最合格的候选人。

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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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美国宪法第十二条修正案的相关规定,“无资格担任总统的人,也无资格担任合众国副总统”。因此,担任美国副总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出生時即為美國公民,或者是在合眾國宪法通过时為美国公民
  • 年满35周岁
  • 美国居住不少於14年

但与「当选担任总统职务不得超过两次」的规定不同的是,宪法第二十二条修正案没有限制副总统的连任次数。

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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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美国总统就职必须宣誓的规定不同,美国宪法並無定立副总统的就职官方誓词。

自1789年至今,出现和使用過数个誓词版本,既是副总统的就职誓词,也是其作为参议长代表全体参议院议员和政府官员宣誓的誓词。较为普遍的是自1884年开始使用的誓词版本(括号内文字均无统一规定):

I, (first name last name), do solemnly swear (or affirm) that I will support and defend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against all enemies, foreign and domestic; that I will bear true faith and allegiance to the same; that I take this obligation freely, without any mental reservation or purpose of evasion; and that I will well and faithfully discharge the duties of the office on which I am about to enter. So help me God.[11]
我, XXX(副总统的姓名) ,郑重宣誓(或“保证”) ,我将支持並捍卫合众国宪法,抵禦内外所有的敌人;我将堅定信念並忠心不二;我願承擔此責任,絕無私心或意圖逃避;並將恪尽职守。愿上帝帮助我。

宪法最初的规定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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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憲法最早規定,得到第二多選舉人票的總統候選人當選副總統。但是制定憲法時並無考慮到政黨組成,因此,1800年就出現了總統和副總統來自不同政黨的局面。結果,美國於1804年6月通過憲法第12條修正案,將選舉人團的總統及副總統選舉分開。

另外,憲法第25條修正案獲通過前,如果副總統(因為繼任總統職位、去世或辭職)離任,空缺不會於任內填補。根據第25條修正案,如果副總統職位出缺,總統可提名填補人選,但需要得到參議院確認。

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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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副總統是在美國總統選舉中与總統候選人一起搭档參選的,所以某總統參選人當選後,一起搭檔的副總統參選人就隨之也當選。

一般來說,總統候選人都會找一些來自黨內不同派系的人士(例如來自國家不同地區、或持有不同政見等等)來擔任副總統候選人,因而可提高參選團隊的代表性。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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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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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副總統職位具有重要權力,被廣泛視為行政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現代的副總統都是總統重要的執政夥伴、顧問和代表總統出席重要場合。副總統還是國家安全會議的法定成員,因此在國安事務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參議院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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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美國憲法,副總統兼任參議院議長(英語: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Senate)。但是副總統在美國參議院內只管理規程事務,而不能提出議案或參與辯論。而且副總統只能於參議院表決中支持和反對票數相同時才可投下關鍵性的一票。歷來投票次數最多的副總統是賀錦麗,自2021年上任至今一共投過33次,打破了约翰·卡德威尔·卡尔霍恩保持了191年的紀錄[12],而美國史上有12位副總統從未需要投下關鍵一票。

另一方面,副總統亦須於總統大選中主持選舉人團的選票點算。2001年,兼任副總統及民主黨總統候選人的阿尔·戈尔宣布自己於總統選舉中落敗。2021年,兼任副總統及共和黨副總統候選人的迈克·彭斯宣布自己於總統選舉落敗。

2017年2月7日,副總統邁克·彭斯因參院表決教育部長人事案,結果同意與反對各為50票,最終靠彭斯的一票打破平手僵局,讓爭議極高的富商贝琪·德沃斯成為教育部長。這是美國國會史上首次在行使內閣提名同意權時由副總統出面使用參議院議長職權投票。

繼任美國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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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副總統是總統的第一繼任人選,一旦總統於任內死亡、辭職或被撤职,副總統會立刻繼任。所以,副總統經常被指與總統「只有一個心跳的距離」。副總統繼任總統的先例於1841年由約翰·泰勒成立,並於1967年通過的美國憲法第25條修正案列明。

美国历史上共有8位副總統因總統死於任內而繼任,只有杰拉尔德·福特是因為總統理查德·尼克松辭職而繼任。因為没有總統被撤職(理查·尼克森是自己辭職的),所以沒有副總統因總統撤職而繼位。

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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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美国副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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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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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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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Page Smith. John Adams: 1784-1826, Volume 2. ACLS History E-Book Project. 2008: 744 [2019-07-26]. ISBN 978159740349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7). 
  2. ^ Pauline Maier. Ratification: The People Debate the Constitution, 1787-1788. Simon and Schuster. 2011-06-07: 433 [2019-07-26]. ISBN 978068486855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7). 
  3. ^ March 4: A forgotten huge day in American history. 国家宪法中心. [2019-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4). 
  4. ^ 4.0 4.1 Clause VI - U.S. Constitution. 康乃尔大学法律资讯中心英语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2019-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9). 
  5. ^ 5.0 5.1 5.2 Vice President. USLegal, Inc. [2019-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25). 
  6. ^ 6.0 6.1 6.2 6.3 Todd Garvey. William & Mary Bill. A Constitutional Anomaly: Safeguarding Confidential National Security Information Within the Enigma That Is the American Vice Presidency. Rights Journal: 565-605. [2019-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28). 
  7. ^ Roy E. Brownell II. A Constitutional Chameleon: The Vice President's Place within the American System of Separation of Powers Part I: Text, Structure, Views of the Framers and the Courts (PDF). Kansas Journal of Law and Public Policy. 2014: 1–77 [2019-07-27].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7-12-30). 
  8. ^ Joel K. Goldstein. The new constitutional vice presidency.. Wake Forest Law Review. 1995, 30: 505 [2019-07-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7). 
  9. ^ Establishing the Electoral College and the Presidency. Teaching American History. [2019-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01). 
  10. ^ Richard Albert. The Evolving Vice Presidency. Temple Law Review. 2005-01, 78 (4): 811–896 [2019-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01). 
  11. ^ Oath of Office. senate.gov. Washington, D.C.: Secretary of the Senate. [July 30, 2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July 28, 2018). 
  12. ^ 33度投票打破參院僵局 賀錦麗創191年紀錄. 台視新聞網. 2023-12-06 (中文(臺灣)).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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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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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繼任順序
前任者:
第一 繼任者:
美國眾議院議長
邁克·約翰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