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獻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胡獻
大明
籍貫江西新喻縣(本籍)
直隶兴化千户所(乡贯)
出生十二月二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陳氏
出身
  • 弘治九年丙辰科進士出身

胡獻(1473年—?),字時臣,直隸揚州興化千戶所軍籍江西新喻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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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天府鄉試第一百十四名舉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會試第二十名,二甲第十一名進士[1][2],改庶吉士,授監察御史。后會同給事中胡易劾監庫中官賀彬貪黷八罪,被下詔獄,貶為獻藍山丞,后升爲宜陽知縣。馬文升屢次推薦,升爲南京都察院經歷。明武宗繼位后,升廣西提學僉事,遷福建提學副使,未及上任而去世[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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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胡思真;祖父胡世安;父胡讓,保安州判官。母王氏。具庆下。兄時濟、弟時振[4]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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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一百八十》,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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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清)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卷180):“胡獻,字時臣,揚州興化人。弘治九年進士。改庶吉士,授御史。逾月,即極論時政數事,言:「屠滽為吏部尚書,王越、李蕙為都御史,皆交通中官李廣得之。廣得售奸,由陛下議政不任大臣,而任廣輩也。祖宗時,恒御內閣商決章奏,經筵日講悉陳時政得失,又不時接見儒臣,願陛下追復舊制。京、通二倉總督、監督內臣,每收米萬石勒白金十兩。以歲運四百萬石計之,人四千兩。又各占斗級二三百人,使納月錢。夫監督倉儲,自有戶部,焉用中官?願賜罷遣。京操軍士自數千里至,而總兵、坐營等官各使分屬辦納月錢,乞嚴革以蘇其困。陛下遇災修省,去春求言,諫官及郎中王雲鳳、主事胡爟皆有論奏,留中不報,雲鳳尋得罪。如此,則與不修省何異?願斷自聖心,凡利弊當興革者,即見施行。東廠校尉,本以緝奸,邇者但為內戚、中官泄憤報怨。如御史武衢忤壽寧侯張鶴齡及太監楊鵬,主事毛廣忤太監韋泰,皆為校尉所發,推求細事,誣以罪名。舉朝皆知其枉,無敢言者。臣亦知今日言之,異日必為所陷,然臣弗懼也。」疏入,鶴齡與泰各疏辨。會給事中胡易劾監庫中官賀彬貪黷八罪,彬亦訐易。帝遂下獻、易詔獄,謫獻藍山丞。久之,釋易。獻未赴官,遷宜陽知縣。馬文升數薦於朝,遷南都察院經歷。武宗即位,擢廣西提學僉事,遷福建提學副使,未任卒。”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錄彙編》之《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