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小天朝”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芜湖“小天朝” | |
---|---|
大门,2023年2月 | |
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儒林街48号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时代 | 清 |
编号 | 6-125 |
认定时间 | 2012年6月 |
芜湖“小天朝”位于中国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儒林街48号,建于清光绪年间,为李鸿章送给侄女结婚的陪嫁房,2005年12月被公布为芜湖市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6月被公布为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
[编辑]该建筑为合肥李氏家族在芜湖的众多房产之一,后用作李鸿章侄女李季淑(即李鸿章六弟李昭庆四女)与刘体乾结婚的陪嫁房,但刘体乾夫妇在此居住的时间并不长。20世纪40年代中期售予国军第39军军长刘和鼎作为官邸,1949年刘去往台湾,1958年刘氏后人将其“申请由国家经租”,此后一直用作教育用途,曾作为芜湖卫校、师范学校附属幼儿班、工农兵幼儿园、环城南路幼儿园等,2021年6月-12月进行全面修缮[1],现状尚未对外开放。
建筑
[编辑]该建筑为规模宏大、规格颇高的徽派建筑群,占地面积约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2318平方米,砖木结构,分前堂后宅两部分,各分前后两进,每进五间两层,两侧以连廊围合成院,东西设通长的马头墙,后有花园[2]。
图集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儒林街上小天朝 (上)》. 郭青. 芜湖日报. [2023-10-15].
- ^ 《儒林街上小天朝 (下)》. 郭青. 芜湖日报. [2023-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