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宜琪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薛宜琪(1884年—?年),字麒玉。江蘇省武進縣人,日本千葉医学專門学校藥科畢業。
生平
[编辑]宣統二年(1910年)九月二日,內閣奉上諭:薛宜琪著賞給醫科進士[1][2]。
宣統三年(1911年),授翰林院檢討[3]。
民國二年(1913年)1月13日,陸軍總長段祺瑞呈請任命其為陸軍衛生材料本廠廠長[4]。11月25日,授一等司藥正[5]。
民國四年(1915年)7月28日,給予四等文虎章[6]。
民國五年(1916年)10月25日,給予四等嘉禾章[7]。
民國十七年(1928年)12月31日,國民政府行政院衛生部技正[8]、編譯委員會委員[9]。
民國十八年(1929年),《中華藥典》編纂委員會編纂[10]。
民國十九年(1930年)1月20日,國民政府行政院衛生部秘書[11]
民國二十年(1931年)4月16日,禁煙委員會總務處第一科科長[12][13]。
参考文献
[编辑]- ^ 薛宜琪,年二十七歲,江蘇人,遊學日本畢業,「阿穆爾靈圭等為請分別給予遊學畢業生等第及出身事奏摺」,《歷史檔案》1997年第2期
- ^ 《政治官報》,宣統二年九月初三日,第1055號,第2頁
- ^ 上諭:此次引見之廷試遊學畢業生進士江古懷、何育傑、鍾世銘、劉冕執、俞同奎、高勝儒、凌春鴻、吳乃琛、孫昌潤、羅忠詒、劉國珍、刁作謙、陳祖良、梁賚奎、陳訓昶、董如奉、林葆恆、葉可樑、朱天奎、韓楷均著授職翰林院編修;諸翔、王蔚文、謝培筠、季新益、羅聽餘、汪果、孫多鈺、薛宜琪、崔潮、吳鼎昌、劉先鷙、沈王楨、方擎、劉慶綬、趙世瑄、廖炎、楊壽桐均著授職翰林院檢討;朱公釗、張嘉森、胡驤、黃曾銘、唐在賢、鍾偉、薛楷、方時簡、韓振華、江順德、屠密、嚴恩棫、彭炳、張修敏、楊德森、朱葆勤、黃瀛元、席聘臣均著改為翰林院庶吉士。「宣統三年五月十一日」,《兩廣官報》
- ^ 《政府公報》,民國二年一月十四日,第248號
- ^ 「十一月敘任職官一覽」,《時事匯錄》,民國二年,第1期,第18頁
- ^ 《政府公報》,民國四年七月二十九日,第1158號
- ^ 《政府公報》,民國五年十月二十六日,第291號
- ^ 「中華民國17年12月31日國民政府令〔人事令〕」《國民政府公報》,民國十八年一月四日,第57號
- ^ 《衛生公報》,民國十八年,第一卷第一期,第16頁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務全書 (上卷)》,扈紀華 張桂龍主編,第233頁
- ^ 「國民政府令〔人事令〕」《國民政府公報》,民國十九年一月二十一日,第374號
- ^ 《行政院公報》,民國二十年,第264號
- ^ 《禁煙委員會公報》,民國二十年,第4號,第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