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大院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曲沃薛家大院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乐昌镇西城巷10号
分类古建筑
时代
编号8-0257-3-060
认定时间2019年10月7日

曲沃薛家大院,位于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城内乐昌镇西城巷10号,为清代四合院住宅,前后三进,占地面积1011.6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多平方米,现存建筑包括南房、过厅、过厅楼、北楼等。石雕、木雕及彩绘精美。[1]1949年以后收归县房管所管理,若干部门先后驻此办公。1995年交给文物部门管理使用。

1987年,薛家大院公布为曲沃县文物保护单位。2004年5月,公布为临汾市文物保护单位。同年6月10日,薛家大院公布为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编号4-204[2]。2019年10月7日,曲沃薛家大院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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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薛家大院. 2019-04-24 [2023-09-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02). 
  2. ^ 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今日山西网. [2012-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14). 
  3. ^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2019-10-16 [2020-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