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登瀛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許登瀛
大明南阳府知府
籍貫應天府江寧縣
陝西蘭州儀衛司校籍
出生弘治十六年(1503年)三月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杜氏,继娶鄭氏
出身
  • 嘉靖十三年甲午科舉人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出身

許登瀛(1503年—?),字預甫,應天府江寧縣人,陝西蘭州儀衛司校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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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鄉試第五十二名舉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會試第三百一名,登第二甲第二十五名進士[1][2]。授户部主事,二十年六月赈济顺天、永平二府[3]。官至河南南阳府知府。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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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許友;祖父許錦;父許懋,母邵氏。慈侍下[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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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十九》:嘉靖二十年六月庚申,以順天府所屬州縣災傷,詔免稅糧有差,仍發太倉銀二萬兩、通倉米二萬石,及州縣等預備倉糧銀,相兼賑濟;復出太倉米一萬石,減值發糴,以平米價。又以永平大飢,發太倉庫銀六千兩、通倉米六千石賑之。 上以二府歲災,憂念不已,復遣戶部主事許登瀛往會巡按御史議處,務體朝廷德意,弘濟民艱,如或虛應故事,責有所歸。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孫哲
明朝南阳府知府
嘉靖年
繼任:
高崶
前任:
张裕
明朝襄阳府知府
嘉靖二十三年-二十七年
繼任:
尹一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