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書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六書是由漢代的學者把漢字的構成和使用方式歸納成的六種類型。漢字的形體構造分為內部結構和外形結構兩部分。內部結構指漢字的構造方法,或稱造字方法,傳統叫做六書: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其中象形、指事是「造字法」,會意、形聲是「組字法」,轉注、假借是「用字法」。
源起
[编辑]「六書」這一名稱,最早見於《周禮》:「保氏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1],由此可知六書學說的出現不會遲於戰國末年[2]。但「六書」指甚麼,《周禮》並無說明。
至東漢時代,才有人對於「六書」作說明,包括有班固、鄭眾和許慎三人:
- 班固《漢書·藝文志》指「古者八歲入小學,故周官保氏掌管國子,教之六書,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造字之本也。」
- 鄭眾指「六書」是「象形、會意、形聲、處事、假借、諧聲」
- 許慎指「六書」包括有「指事、象形、形聲、會意、轉注、假借」,並給予每一條例以八個字解釋和給予字例說明。[3]:46
潘重規認為,因為「班固《漢書·藝文志》是用劉歆《七略》做底本的」,故此《漢書· 藝文志》的說法,可能就是用七略的原文。而許慎的師承也可追至劉歆,因此許慎的說法也是本於劉歆。[4]
因為《說文》的解釋相當簡單抽象,而且不完全合於六書實際,因此至宋代以來,學者對於六書的條例有不同的解釋方法。[3]:46
構造條例
[编辑]通過象形及指事兩個原理構造出來的漢字,稱作“文”[5],通過會意、形聲、轉注、假借構造出來的漢字,稱作“字”(即使此單詞當今一般用來指任何字形的漢字)。在此四個原理中,會意及形聲從簡易部分構作漢字[5]。
象形
[编辑]許慎《說文解字序》:「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徐富昌譯文:「第二叫象形,象形的含義是:用畫畫的辦法畫出那個物體,筆畫的波勢曲折同自然物的態勢相一致,日月二字即屬此例。」[6]
文字起源之一為圖畫,文字創始之初,有圖畫文字的過渡,也就是:象形是圖畫文字的遺留與發展,也就是把符號所代語素意義或詞語意義所指涉的事物的視覺化形狀描畫出來的構形方法。視覺化圖形,是象形的特徵。
《說文解字》:「日,實也。太陽之精不虧。从囗一。象形。」「月,闕也。大陰之精。象形。」
梁東漢:「象形就是象實物之形,就是把客觀事物的形體描寫出來」[7],潘重規:「象形字是描畫具體的事物的形狀」[8],定義中的「實物」、「具體的事物」,只是指象形字的構意,不是指象形字所代表語素或詞語的意義。
例如「大」是象形字,「大」描畫了一個把四肢盡量伸展的人的外形,此具體事物是文字的構意,但「大」所紀錄的詞語的意義〈大〉卻不是甚麼具體的實物大,而是抽象的概念。
因此,「視覺化符號」是象形最突出的特徵,對於一些具體事物──特別是自然界事物,如動物、日月星雲等,視覺化符號的構形義與這符號所紀錄的詞義之間,十分接近,但視覺化符號的構形義只是詞義的一些實(instance),如果把視覺化符號的構形義當成詞義,會把詞義理解得太狹窄而生錯誤。
指事
[编辑]許慎《說文解字序》中指,「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基於許慎對於指事字的解釋過於籠統,「視而可識」和「象形」有相似之處,而「察而見意」也有「會意」的意思,因此學者對於指事字的理解眾說紛紜。[3]:46
在清代,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認為,「指事之別象形者,形謂一物,事䀭眾物,專博斯分」,認為分別是在於「象形」是專指一物,而「指事」則是包括多種事物。王筠於《說文釋例》中認為,「指示」可分「正例」與「變例」兩類,當中認為「非象有形之物者皆為指示之正例」,而「變例」則是指用兩個符號所組成的合體字,當中一個符號可成字,一個不可成字,不能歸於「會意」、「形聲」中則謂之「變例」。
有學者認為「指事」字並不存在。唐蘭《古文字學導論》中指「指事這個名目,只是前人因一部份文字無法解釋而立的」,認為可以歸至象形和象意之中。[9]
- 特徵:
一般學者把指事字分為兩大類:「純粹符號性質的指事字」和「在象形基礎上增加指事符號的指事字」,如《說文解字》「上,高也。此古文上。指事也。」「下,底也。指事。」便是純粹符號性質的指事字。
- 辨析:
潘重規稱「指事字是用符號表示抽象的事物」,這個定義不準確,例如象形字如「大」是「用符號表示抽象的事物」[8]。
然而,所謂純符號性質,或者在象形上加上純符號,其實都可以看作有形象性質。例如:「|」、「||」、「|||」等,其實是古人用算籌表示數的形象,因此,一般認為這些是純指事字,但唐蘭卻認為是象形字。又如《說文解字》:「凶,惡也,象地穿交陷其中也。」乃象陷阱之形,其中的X代表跌入陷阱中的事物,也很具象。
周秉鈞提出「象形和指事的界限,是學習六書的難點。遇夫先生說:指事一書,前儒頗多誤解,而近代之王筠尤甚。王氏何以致誤?以彼於指事之事謂就字義而言,不知其當就字形言也。例如齊字以禾之等表齊,飛字以鳥之舉表飛,皆象形字也。而王氏曰齊、飛皆全體指事。因齊、飛二字皆表動作,於文法為動字故以為指事。是據本字之字義定指事,非以字形定之也。……總括言之,指事乃就字形為說,非就字義為言也。究極言之,指事之事乃符號也。符號與圖畫不同,故指事與象形別也。符號與義訓無關,故指事與文法不能相合也。」[10]
- 漢字學意義:
因此,抽象或形象都不是指事的特徵,指事字的特徵是用上了沒有任何肖象性質或記音性質的完全任意的標記符號。
對指事字來說,符號與詞義之間,與肖似性無關,這也是漢字不全是表意文字的很有力的證據。
汉字 | 一 | 二 | 三 | 上 | 下 | 本 | 末 |
---|---|---|---|---|---|---|---|
讀音 | yī / ㄧ | èr / ㄦˋ | sān / ㄙㄢ | shàng / ㄕㄤˋ | xià / ㄒㄧㄚˋ | běn / ㄅㄣˇ | mò / ㄇㄛˋ |
注释 | 整數 | 數名 | 數名 | 高處 | 低處 | 根源 | 末端 |
注释:
- 本 běn / ㄅㄣˇ "根源"
- 末 mò / ㄇㄛˋ "末端"
會意
[编辑]許慎:「會意者,比類合宜,以見指撝(同“挥”),武信是也。」[6]
會意字由兩個或多個獨體字組成,以所組成的字形或字義,合併起來,表達此字的意思。例如:
- 「采」字,以動物或人的指爪象形「爪」和樹木象形「木」合起來,表達采果子的字義。
- 「冓」(冓、遘、媾)字,甲骨文、金文像两“鱼”相遇嘴相接呷形[11]。
有部分漢字,會同時兼有會意和形聲的特點。例如「功」字,即可視為以「力」和「工」會意。這類字稱為會意兼形聲字。
形聲
[编辑]- 條例:
許慎:「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6]
- 特徵:
在構形上,形聲字的結構很簡單,漢字是由表義的「形符」(或稱「意符」、「義符」),加上表音(不必準確)的「聲符」,所構成的。
漢字是語素文字,語素是音義結合的最小單位,形聲的構形因此是根據音節和語義以構造文字。
- 辨析:
形聲字形符表構意,聲符表聲,似乎清楚明白;然而,極多形聲字,聲符同時兼有形符的作用,形聲與會意(甚至象形)不分。
以「趾」為例,从足,止聲。但是,止,甲骨文作止,象腳掌上腳趾之形,因此,「止」不但是聲符,也是象形的形符,趾,既是从足止聲的形聲字,更是从足从止的合體象形字。
這種聲符表義,或者既形聲又會意的漢字極多。這種現象,宋人王聖美稱之為「右文說」,清人段玉裁稱為「形聲兼會意」[12]。
- 字例
字例 | 形符 | 聲符 | 讀音 |
---|---|---|---|
字 | 宀 | 子 「ㄗˇ (zǐ)」 | ㄗˋ (zì) |
例 | 亻 | 列 「ㄌㄧㄝˋ (liè)」 | ㄌㄧˋ (lì) |
撕 | 扌 | 斯 「ㄙ (sī)」 | ㄙ (sī) |
- 漢字學意義:
李孝定:「文字起源於圖畫,這是大家所公認的,俱備了形和意,一旦與語言相接合,賦予了圖畫以語言的音,於是俱備了形、音、義等構成文字的三要件,便成為原始的象形文字,這是屬於表形階段;指事已屬表意文字,它本身是從表形過渡到表意意階段的中間產物;會意自然是表意文字的主體,它是以象形為基礎而產生的;假借則已進入了表音階段,而且只有它纔是純粹的表音文字,形聲字則是受了它的啟示纔產生的;但形聲字一旦產生,立即令所有造字方法失去光彩,它不但成為表音文字的主流,也成為所有文字的主流,後世新增的文字,幾乎全是形聲的天下,漢字的結構,已完全成熟,無須採用其他的方法了。」[13]
裘錫圭:「最早的形聲字不是直接用意符和音符組成,而是通過在假借字上加注意符或在表意字上加注音符而產生的。就是在形聲字大量出現之後,直接用意符和音符組成形聲字,如清末以來為了翻譯西洋自然科學,特別是化學上的某些專門名詞,而造『鋅』、『鐳』、『鈾』等形字的情況,仍是不多見的。」[14]
劉學倫也說:「我們如果將運用轉注、假借方法所產生的形聲字,從形聲字中剔除,那麼真正運用形聲造字方法所產生的形聲字,實際上並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多。」[15]
王寧 《漢字構形講座》:「從早期聲字的來源看,它們不但不是表音性的產物,而且明顯是漢字頑強堅持表意性的結構。用加聲符來強化象形文字的方法之所以很快就不再使用是因為這種做法沒有增加信息,與表意文字的性質不相適應。而其他幾類形聲增加的都是意義信息,聲符是因為加義符被動轉化而成的。所以,形聲字是以義符為綱的。當形聲字的聲義結合的格局形成後,也有一些字是由一個義符和一個音符合成的,這種形聲字也是以義符為綱的,以音符作為區別作用的。」[16]
轉注
[编辑]許慎在《說文解字序》指出:“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6]
转注有不同的解释:一是“形转”,二是“义转”,三是“音转”。由于许慎对于转注的定义简单,《说文》九千余字中亦未指出哪些是转注之字例,后世对转注之确切意义莫衷一是,至今无定论。
「形轉說」
[编辑]形轉即同一部首的字,是同一組轉注字。 清人如曹仁虎、江聲、許瀚、黃以周、葉德輝等皆強調許慎所言的「建類一首」乃指同一部首,其中江聲之說,是當時最為有力的。 至於未強調同部,只是近於同部的,有下列各家:
- 小徐云:「屬類成字而復於偏旁加訓」
- 鄭樵云:「建類主義,建類主聲」
- 趙宦光云:「丂字象氣難上出之形,而老人鯁噎似之,于是取老字省其下體,以注于丂上,而義始是也」
- 王鳴盛:「轉注從意而轉加之以聲。」
- 劉大白云:「建立在這一個元來的本字旁邊。」
為整理轉注之說,今學者多以「同一部首」解釋「建類一首」,是為轉注正例。而不同部首者,亦得為轉注,是為轉注變例。向夏《說文解字敘講疏》就指出同部首並不是不可或缺的條件,轉注字也有不同部首的,例如:「史」、「書」二字。「史」、「書」是同義詞,皆言記事;「史」字上古屬之部,「書」字屬魚部,之魚合韻,《詩》中五見:「史」、「書」顯然屬一對轉注字。唯「史」屬說文解字三篇下史部,「書」屬說文解字三篇下聿部,部首是不同的。 梁東漢批評形轉說一派合建類一首,但不能解釋同意相受。因為同形不一定同義,相反,同一個義符的字它們極大多數意義都不相同[17]。 唐蘭《中國文字學》強調轉注是以形符作主體。向夏按同源詞都是以語音聯繫為條件的,而轉注既屬同義詞,語音聯繫更是必要條件。唐氏强調建類一首的形符,而看輕語音的聯繫,似欠周全。[18] 以上「形轉說」,只解釋了「建類一首」。
「義轉說」
[编辑]義轉即同義的字,是同一組轉注字。 清戴震釋轉注,強調「轉相為注,互相為訓,古今語也」,轉注亦即互訓。
- 段玉裁:「轉注猶言互訓也」[19]
- 趙宦光云:「取其義就其聲,注以他字而始顯」
- 其他如曹仁虎、許瀚、黃以周、葉德輝、饒炯、章太炎、劉大白則強調「意義相同」。「意義相同」跟「互訓」有別。然則,「考」、「老」能「轉相為注,互相為訓」,是為正例。同意義者不能輾轉互訓,是為變例。
- 向夏按:同義詞固然可以互訓,但卻未能處理轉注字中哪一個才是先造的問題(即字之本義問題)。如「老」之於「考」,考字以「老」為義符,在「考」、「老」這對轉注字中,「老」必為先造的字。因受時間和空間因素影響,某地區在唸老字的語音發生了變化,為符合實際的語音,就把「丂」一注音符號加上,另造一「考」字。「老」和「考」是一對轉注字,也是絕對的同義詞,只是在形和音上稍有變化罷了。因為是同義詞,所以可以互訓。戴震、段玉裁不知轉注義是字的本義,而以訓詁上的假借義和引申義說明轉注,為第一點不足之處。又,戴段的互訓說和「建類一首」無關,為第二點不足之處。[18]
以上「義轉說」,只解釋了「同意相授」。
「音轉說」
[编辑]音轉即聲音相近(如同韻部、雙聲、陰陽對轉、旁轉之類)的同義字,是同一組轉注字。 轉注最流通的定義出自章太炎《國故論衡·轉注假借說》:「蓋字者孳乳而寖多。字之未造,語言先之矣。以文字代語言,各循其聲。方語有殊,名義一也。其音或雙聲相轉,疊韻相迆,此為更制一字。此所謂轉注也。何謂建類一首,首者,今所謂語基。考老同在幽部,其義相互容受,其音小變,按形體成枝別,審語言同本株,雖制殊文,其實公族也。」[20] 因此,轉注字形體不同(但通常有些相同部件),讀音有別(但聲、韻、調通常有點關係),而字義相通。
事實上,自明趙宦光至清曹仁虎、王鳴盛、葉德輝、饒炯、劉大白等著以「聲近」為轉注之一大特徵。轉注一般為形聲字,梁東漢《漢字的結構及其流變》便提出轉注字有兩類,一類是象形符號加注音符號而成的,另一類是由形聲字改換音符而成的。轉注字和形聲字有一個共同點:它們採用的也是標音的一形一聲的結構方式。梁東漢甚至大膽地指出所有轉注字都是形聲字,而形聲字不一定是轉注字。李孝定亦云:「轉注字也是表音文字,它本身原就是形聲字,不過是為了特殊目的,所造的一小撮形聲字而已。」而文中所謂的「特殊目的」,即「古今音殊、和方言音殊,而用形聲造字法造出來的區別字」[21]。 向夏就梁東漢《漢字的結構及其流變》提出的兩類轉注字加以舉例。由象形字加注音符號而構成的轉注字如「𤈦」「火」二字-說文解字十篇上火部:「火𤈦也。南方之行,炎而上。象形。」又火部:「𤈦火也。從火,尾聲。《詩》曰:王室如𤈦」。火𤈦二字曉紐雙聲,又同微部。由形聲字改換音符而成的轉注字如「空」「竅」二字-說文解字七篇上穴部:「空竅也。從穴,工聲。」又穴部:「竅空也。從穴,敫聲。空竅二字溪紐雙聲。 以上「音轉說」能較好地解釋「建類一首,同意相授」。
向夏《說文解字敘講疏》即清楚列出轉注的三個條件:
- 互訓(同義詞可以彼此互相解釋的意思)。
- 聲音相近(如同韻部、雙聲、陰陽對轉、旁轉、之類)。
- 同一部首(唯同部首並非不可或缺的條件)。[18]
「與轉注有關的兩個問題」
[编辑]- 轉注與其他六書的關係是
戴震有「四體二用」之說,以六書皆為造字之本,說法牽強,以六書為整理文字所定之名者,反較為合理。
“四體”指象形、指事、形聲、會意;「二用」則是轉注、假借。按許慎之說而言:「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托事」,有假借一例,則一字可以數義;有轉注之例,則一義有數字,如方言云:「眉黎耋鮐老也」。因此,地域不同,一義數字(並非顧炎武、朱謀瑋所言的一字變音),便可以轉注變例來統一之。如胡樸安云:「運用文字所以必需轉注者,文字由言語而來,制造文字,非一地非一人,當書同文之時,使無轉注之法,以滙其通,則不同之文字,無法使之能同,惟有轉注,可以收同文之效,故曰轉注者,所以滙文字之通也。」此為「轉注」整理文字,滙通文字之積極作用,是運用之法。但是歲月不斷增長,事物日益繁多,文字創造,必然絡繹不絕,則「轉注」、「假借」二法,除運用外,更可作為造字之依據。
六書分名,班固、鄭眾、許慎各異,次序不一。唯「轉注」一名,三說皆同。班、許二氏,同列轉注於第五位,獨鄭氏次之於第三位,這是因為三家對轉注之作用看法不一所致。六書出現的次序,歷來說法眾多,尤以象形、指事誰先誰後,說法紛紜,兹不作贅論。以常言之,象形、指事,無先後之分,但先於形聲、會意、轉注、假借;形聲、會意,無先後之分,但後於象形、指事,先於轉注、假借;轉注、假借,無先後之分,但後於象形、指事、形聲、會意。今學者多以轉注次於象形、指事、形聲、會意四書之後,而又前於假借,蓋合六書面世之次及四體二用之說。
元楊桓、劉泰以二文、三文合體為轉注,實許氏會意之法; 戴侗、周伯琦之反體說,亦會意之法; 清王鳴盛以合會意為轉注,合象形為形聲,實為形聲之法; 饒炯以「加形」、「加聲」為轉注,實亦形聲、會意之法。 究以上各家,以會意、形聲為轉注,與曹仁虎意見相同,以轉注為造字之法,其實,轉注是整理文字、滙通文字之法,其主要價值在於運用,其次以之作製造文字之依據。因此,任何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字,只要能互訓或同訓,亦可列入轉注之例,此亦可視為轉注的一個特徵。
- 以甲骨文、金文分析老、考二字:
張日昇云:「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釋以 隸老字下,竊疑契文 與金文 為字初文,象老人戴髮扶杖形,林義光謂從匕人之反文,似未當。夆弔匜「壽 無期」,容庚釋老,郭沫若釋考。郭說是也。生簋謂「生其壽考萬年」,正與此同意。許書謂從人毛匕,言順髮變白,說甚牽強。就考字攷之,從、為老人長髮形,然下從 者,則未知為何,或謂考字所以從之杖,原作 ,變作 ,再變作 ,老為字形變之分化,而考則為某聲化,故老考互訓,實本一字。」
張氏之說,雖未成定論,然由此可知,老字非會意或形聲,實為象形。考字由形變聲(形聲),而丂實非老人鯁噎之氣。
許慎:「老,從人毛匕」[22],誤將老字視作「會意」。但許氏非誤置老於轉注。老考既互訓,已有轉注之關係。何況許氏所據,但就小篆言之,才會誤將老析為會意。今特舉此例,說明用說文之時,當以甲骨文、金文補許氏之不足。
曹仁虎分析形聲與轉注之別云:「轉注者,彼與此本屬同意,如丂字本有氣礙之象,老人哽噎似之,故以老合丂為考,從丂得聲,而仍與老同義……諧聲者(曹氏以諧聲作形聲),彼與此一主義一主聲。如以水合工為江,工字本無水義,而但取其聲。以水合可為何,可字本無水義,而但取其聲,此轉注與諧聲之分也。」 承上文,曹氏解丂字之說顯然是錯誤的,而其分析形聲別於轉注之說,亦也就是錯誤。(明趙宦光亦誤以丂為老人鯁噎之氣,見前。)
形聲者,說文云:「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江」、「河」同屬水部,又為雙聲之詞,可謂「建類一首」,但「江」、「河」並非轉注,不如「老」「考」可互訓,這又見形聲之別於轉注了。
有梁漢東以所有轉注字為形聲字。今以甲骨文、金文攷之,「考」、「老」實非形聲,即依許慎舊說,老字只屬會意,加上胡樸安所提及之變例,以不同部首為轉注,則轉注一書,又豈可盡附於形聲之列?
關於轉註的其他看法
[编辑]中国著名文字学家、北京大学教授裘锡圭先生认为:「在今天研究汉字,根本不用去管转注这个术语。不讲转注,完全能够把汉字的构造讲清楚。」[23]
假借
[编辑]說文敘:「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假借就是同音替代。口语裏有的词語,没有相应的文字对应。于是將另一個同音但與本義不相關的字借用来表示他的含义。例如“自”本来是“鼻”的象形字,后来借作“自己”的“自”。
一些難以用象形、指事、會意、形聲來表達的概念,往往使用假借之法,使該概念不致於無字可寫。如虛詞「焉」,代詞「其」等字,本來各有自己的本義,但這些虛詞、代詞,難以用上述各造字方法來創造對應的漢字,於是先人只好假借這些字來表達此等概念。
凡是古文献的用字,如果它所记录的词汇不是该字的本义或引申义,这个字就是假借字。不同時代有不同時代的假借,有些字在不同時代被假借爲不同的意思,有些假借有了後起字已廢,有些假借用法在現代漢語仍成立。本章節所列舉假借多爲現代漢語仍成立的假借。
有人會把「本有其字」的通假字,與六書中「本無其字」的假借字相混。
象形文字或 表意文字 | 假借字 | 原意字 | 原字意的新寫法 |
---|---|---|---|
四 | sì / ㄙˋ "三加一" | sì / ㄙˋ "鼻孔" | 泗 (鼻涕) |
枼 | yè / ㄧㄝˋ "薄木片" | yè / ㄧㄝˋ "叶子" | 葉 |
北 | běi / ㄅㄟˇ "与“南”相对的方向" | bèi / ㄅㄟˋ "人体后面从肩到腰的部分" | 背 |
要 | yào / ㄧㄠˋ "索取" | yāo / ㄧㄠ "胯上胁下的部分" | 腰 |
少 | shǎo / ㄕㄠˇ "数量小的" | shā / ㄕㄚ "非常细碎的石粒" | 沙 和 砂 |
永 | yǒng / ㄩㄥˇ "久远" | yǒng / ㄩㄥˇ "在水里游动" | 泳 |
本无其字的假借
[编辑]某些词原先并没有为其专门造字,人们从现有的文字选取某些同音字来记录它,这就是本无其字的假借。[24]
这种假借产生四种后果:
- 本无其字的假借字使用一段时期以后,为了区别用法,人们为假借字的本义另造新字。
举数例如下表[25]:
例字 | 假借义 | 本义 | 表本义的后起字 |
然 | 代词:样子,用于形容词尾 | 燃烧 | 燃 |
乎 | 疑问语气词 | 呼叫 | 呼 |
莫 | 否定代词 | 黄昏 | 暮 |
且 | 表示转折 | 砧板 | 俎 |
亡 | 沒有、逃亡、死亡 | 鋒芒 | 芒 |
何 | 疑問詞 | 負荷 | 荷 |
曾 | 曾經 | 古代一種蒸煮器具 | 甑 |
公 | 公私之公 | 侈口深腹圜底之器 | 瓮(甕) |
萬 | 十千 | 蠍子 | 蠆 |
必 | 必須 | 兵器柄 | 柲 |
須 | 必須 | 鬍鬚 | 鬚 |
能 | 能力 | 動物名 | 熊 |
衰 | 衰敗 | 蓑衣 | 蓑 |
次 | 次等、亞、副 | 商議、諮詢 | 咨(諮) |
向 | 方向 | 回聲 | 响(嚮/響) |
鄉 | 一類地區行政單位 | 兩人相對食器而食、宴會 | 饗 |
微 | 美麗 | 渺小 | 媺 |
戚 | 憂慮、親戚 | 一種刃部有齒牙的斧鉞類兵器 | 鏚 |
乞 | 乞求 | 雲氣 | 气(氣) |
又 | 再、更 | 右手 | 右 |
九 | 數字 | 手肘 | 肘 |
止 | 停止 | 人的脚掌 | 趾 |
余 | 第一人稱代詞 | 房舍 | 舍 |
某 | 某人 | 梅子或酸梅 | 梅、楳 |
西 | 方位名 | 鳥巢 | 栖(棲) |
臣 | 奴隸、臣子 | 瞋目直視 | 瞋 |
叟 | 長老之稱 | 搜索 | 搜 |
叔 | 叔伯 | 挖掘 | 埱 |
庶 | 眾庶 | 烹煮 | 煮、煑 |
暴 | 疾暴 | 曝曬 | 曝 |
博 | 廣博 | 搏鬥 | 搏 |
黃 | 黃色 | 疾病 | 尪 |
真 | 不假 | 珍貴 | 珍 |
朱 | 赤色、紅色 | 露出地面的樹根、樹幹或樹樁 | 株 |
云 | 言語 | 雲朵 | 雲 |
其 | 虛詞、副詞 | 筲箕 | 箕 |
用 | 施行、使用 | 桶 | 桶 |
凡 | 概括、平常 | 盥盤 | 盤、槃 |
雅 | 雅正 | 烏鴉 | 鴉 |
今 | 即刻、現在 | 表示閉口不言,或表示呻吟 | 矜、吟 |
新 | 新舊的新 | 取柴薪 | 薪 |
常 | 恆久、經常 | 下身的衣服 | 裳 |
午 | 地支第七位、中午 | 棒槌 | 杵 |
申 | 地支第九位 | 閃電 | 電 |
酉 | 地支第十位 | 酒尊(樽,即瓶) | 尊 |
- 本无其字的假借字使用一段时期以后,有些字假借义成了该字的引申义,有些字则成为了假借义的专用字了,人们不是为假借字的本义另造新字,而是为假借义别造新字。
举数例如下表[25]:
例字 | 本义 | 假借义 | 为假借义而 造的后起字 |
母 | 母親 | 不要、請勿 | 毋 |
采 | 采摘 | 色彩 | 彩 |
乌 | 乌鸦 | 感叹词 | 呜 |
与 | 賜予、給與 | ①语气助语②连词 | 欤 |
麤 | 群鹿奔跑 | 粗暴、粗壯、粗疏 | 粗 |
戚 | 一種刃部有齒牙的斧鉞類兵器 | 憂慮 | 慼、慽 |
- 被假借長時間後也未爲本義另造新字,本義已廢。
举数例如下表[25]:
例字 | 本义 | 假借义 |
敝 | 擊打佩巾、衣物,除去灰塵 | 破舊 |
爭 | 耕作 | 爭奪 |
單 | 一種用於打獵或作戰的武器 | 一个 |
對 | 開闢土地 | 應對、應答 |
斤 | 伐木用的斧頭 | 度量衡單位 |
害 | 蓋子 | 損害 |
焉 | 一種鳥 | 虛詞 |
權 | 樹木名 | 砝碼、秤、平衡、權力、變通 |
南 | 像鐘鎛一類樂器 | 方位詞,表示南方 |
難 | 鳥名 | 難易之難 |
我 | 一種鋸 | 第一人稱代詞 |
錄 | 金色 | 記錄 |
雖 | 像蜥蜴的一種爬蟲類動物 | 雖然 |
薦 | 牧草 | 進獻、送上 |
習 | 暴曬 | 習慣、學習 |
東 | 袋子 | 方位名 |
丑 | 爪 | 地支第二位、丑陋 |
未 | 樹的枝幹重疊之形 | 地支第八位、否定副詞 |
戌 | 像斧鉞一類兵器 | 地支第十一位 |
- 儘管被假借義分化了新字,但假借義仍通用,本義已廢。
举数例如下表[25]:
例字 | 本义 | 表本义的后起字 | 假借义 | 为假借义而 造的后起字 |
來 | 麥子 | 麥 | 來往之來 | 徠、麥、逨 |
豆 | 盛醃菜、肉醬的器皿 | - | 豆芽 | 荳 |
各 | 到來 | 𢓜 | 指示代詞 | - |
困 | 門檻 | 梱、閫 | 圍困、疲憊 | -、睏 |
或 | 一種兵器 | - | 疆域、國家、副詞 | 域、國、- |
雇 | 一種鳥名 | 𩿇、鳸 | 雇傭 | 僱 |
某些词原先已为它造过专用字,但出于种种原因,书写者没使用本字,而另找一个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代替,这种情形是有其字的假借。
列举数列如下表[25]:
假借字 | 本义 | 表本義的後起字 | 本字 | 假借义 | 为假借义而 造的后起字 |
幹 | 勞動 | - | 榦 | 樹木的主體莖 | - |
蚤 | 一种昆虫 | - | 早 | 早 | - |
無 | 跳舞 | 舞 | 亡 | 没有或亡失 | - |
方 | 刀的鋒芒 | - | □ | 方形 | - |
草 | 櫟樹的果實 | 皂、皁 | 艸 | 草本植物 | - |
氣 | 贈送給人的糧食 | 餼 | 气 | 雲氣 | - |
熊 | 火勢旺盛的樣子 | - | 能 | 動物名 | - |
四 | 口、鼻呼出之氣息 | 呬 | 亖 | 數字 | - |
前[26] | 剪刀 | 剪 | 歬 | 前進 | - |
荷 | 荷花 | - | 何 | 負荷 | - |
大多以普通話為準。
舉數例如下表:
假借字 | 假借字本義 | 本字 | 本字本義 |
余 | 房舍、第一人稱代詞 | 餘 | 多出來的、殘留的 |
后[註 1] | 君王、王后 | 後 | 落後 |
里 | 古代村民聚居的地方、長度單位 | 裏、裡 | 衣服的內層 |
面 | 臉 | 麵、麪 | 麵粉 |
斗 | 長柄勺子、度量衡單位 | 鬥 | 搏鬥 |
谷 | 山谷 | 穀 | 莊稼糧食的總稱 |
仆 | 仆倒 | 僕 | 奴僕、僕人 |
丑 | 爪、地支名 | 醜 | 不美 |
征 | 遠行 | 徵 | 徵召、收取、徵兆 |
划 | 以槳撥水使船前進 | 劃 | 用尖利物將東西割開 |
咸 | 以斧鉞殺戮 | 鹹 | 像鹽一樣的味 |
舍 | 房舍 | 捨 | 放弃 |
折 | 折斷 | 摺 | 摺叠 |
其他复杂的情况
[编辑]本字本義及其假借之本字之意,迄今皆為所用之字。
假借字 | 假借字本義 | 本字其一 | 其一本義 | 本字其二 | 其二本義 | 本字其三 | 其三本義 |
干 | 武器 | 乾[註 2] | 缺乏水份的 | 幹 | 勞動 | 榦 | 樹木的主體莖 |
其他語言中的假借
[编辑]語言 | 假借字 | 假借字本義 | 本字 | 本字本義 |
日語 | 芸 | 除草 | 藝、埶[註 3] | 種植、技能 |
日語 | 缶 | 瓦製酒器 | 罐 | 陶或金屬製盛器[註 4] |
日語 | 囲 | 策 | 圍 | 圍繞 |
反切假借
[编辑]取合成詞前一個字的子音和後一個字的母音,合為一音,是為反切造字法,藉以許慎的話來說就是「反切者,二形相合,反切造音,甭巰是也。」[29]
運用
[编辑]漢字在商朝時已發展得相當有系統,那時還未有關於六書的記載。六書是後來的人分析歸納出來的系統。
在甲骨文、金文中,象形字佔大多數,這是因為畫出事物是一種最直接的造字方法。當文字發展下去,要仔細分工的東西愈來愈多,於是,形聲字就成了最方便的方法,只要用形旁代表類屬,再用相近發音的聲旁來區分這些字。形聲字在創造新文字方面十分有效率。
現代意義:六書的分析有助我們解構漢字,可見六書有其現代的意義,應加以運用及學習。六書的造字方法與用字方法可謂對漢字的構形影響深遠,使後世能以既有的一套文字作溝通。
注释
[编辑]參考文獻
[编辑]- ^ 《周禮·地官·保氏》
- ^ 唐蘭《中國文字學》,1949,p.67
- ^ 3.0 3.1 3.2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
高
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 ^ 《中國文字學》,1983, p.36
- ^ 5.0 5.1 Wieger, p. 10–11.
- ^ 6.0 6.1 6.2 6.3 《說文解字序》
- ^ 梁東漢《漢字的結構及其流變》
- ^ 8.0 8.1 潘重規《中國文字學》
- ^ 唐蘭《中國文字學》
- ^ 周秉鈞在《楊樹達文集·中國文字學概要·文字形義學·後記》
- ^ 李万里. 汉字的奥秘. 河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13-06-20].
会意字:冓、遘、媾。……《说文·冓部》:“冓,交积材也。象对交之形。”冓,本义指两鱼相遇。是遘的本字。引申泛指①相遇:又引申指②交接:又引申指③架积交接木材:又借用作④溝(沟)。……交接之义则另加义符“女”写作“媾”来表示。媾,从女从冓会意。……架积木材之义则另加义符“木”写作“構(构)”来表示。構,从木从冓会意……沟通之义则另作“溝(沟)”来表示。溝,从水从冓会意,冓也兼表声。
[永久失效連結] - ^ 段玉裁:“聲與義同源,故諧聲之偏旁多與字義相近,此會意形聲兩兼之字致多也。說文或稱會意,略其形聲,或稱其形聲,略其會意,雖或渻文,實欲互見,不知此則聲與義隔,又或如宋人字說,祇有會意,別無形聲,其失均誣矣。”
- ^ 李孝定《漢字史話》,p42
- ^ 裘錫圭《文字學概要》,1996.p151
- ^ 《許說轉注、假借和同源字的關係》,中極學刊.第四輯.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中國語文學系,2004年12月
- ^ 王寧《漢字構形講座》,p.8-9)
- ^ 《漢字的結構及其流變》
- ^ 18.0 18.1 18.2 《說文解字敘講疏》
- ^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 ^ 章太炎《國故論衡·轉注假借說》
- ^ 李孝定《漢字史話》
- ^ 《說文解字·老》
- ^ 裘锡圭,《文字学概要》,1988年,商務印書館
- ^ 《经典释文・叙录》中引郑玄之語云:“其始书之也,倉卒無其字,或以音类比方假借為之,趣於近之而已。”
- ^ 25.0 25.1 25.2 25.3 25.4 漢語多功能字庫 Multi-function Chinese Character Database. [2017-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5).
- ^ 許學仁. 中華語文知識庫:前.[永久失效連結]
- ^ 波斯基. 简化字(一)——简繁争论. [2017-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8).
- ^ 趙瑾昀. 据说简化字只有 388 个,其中只有一个字是 1949 年后出现的,是哪个? - 趙瑾昀的回答. [2017-09-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11).
- ^ 张人石. 反切造字法初探.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 2003, (03).
- 關子尹:〈六書學說的現象學詮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L Wieger. Chinese Characters. Paragon Book Reprint Corp and Dover Publications, Inc (1965 reprint). 1915. ISBN 0-486-21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