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珠二村前仓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象珠二村前仓
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象珠镇
分类古建筑
时代
编号7-2-24[註 1]
认定时间2017年1月13日

象珠二村前仓,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象珠镇,是浙江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2017年1月13日,象珠二村前仓被列入第七批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该文物保护单位是一座古建筑[1]


注释

[编辑]
  1. ^ 浙江省人民政府未提供文物保护单位的编号,这一编号是指“批次”-“分类”-“分类内的序号”。

参考文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