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以康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趙以康
大明貴州提刑按察司副使
籍貫太和縣
出生四月初五日
配偶施氏
親屬曾祖趙茂芳,祖趙熙,父趙必魁,母張氏
出身
  • 萬曆二年甲戌科進士

趙以康(1542年—1601年),字元錫太和縣人,雲南大理府浪穹縣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萬曆二年(1574年)甲戌科第二甲第四十六名進士。[1]官至貴州提刑按察司副使。

註釋

[编辑]
  1. ^ 《萬曆二年甲戌科進士登科錄》:治《書經》,年三十三歲中式萬曆二年甲戌科第二甲第四十六名進士。四月初五日生,行二,曾祖趙茂芳;祖趙熙;父趙必魁,壽官;母張氏。慈侍下,妻施氏,兄以安,弟以和;以慶。由四川合州學正中式雲南鄉試第三十六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十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