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证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1950年代的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主犯胡风和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对其的逮捕证

逮捕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機關發出的证明文书,供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時出示,上載案件編號、逮捕原因、通緝者姓名、資料等並有回條,同樣當地人民檢查院或人民法院需要控訴犯罪嫌疑人時,應當需要製作逮捕證和逮捕決定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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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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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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